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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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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
持股计划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9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

  持股计划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持有人发出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17日上午9:0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聂结杳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持有人606人,实际出席589人,代表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17,598,105.7份,占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94.157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7,598,105.7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鉴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连育评、曹宏亮、希日莫、赵勇、邹婷、陈莉、李玉栋、高唯奇、郜卫生、张敏、刘高松、黄亚娴、黄美如、翁炯、谢嘎等15名持有人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同意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对上述人员持有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共计7,601,351.7份(其中:连育评1,443,300份、曹宏亮1,443,300份、希日莫1,443,300份、赵勇793,815份,邹婷360,825份、陈莉360,825份、李玉栋167,592.6份、高唯奇180,412.5份、郜卫生360,825份、张敏360,825份、刘高松156,216份、黄亚娴360,825份、黄美如67,920份、翁炯48,987.3份、谢嘎52,383.3份)取消并收回。在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并应考虑除权、除息的调整因素。按照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计算(大于8.49元/股),上述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回持有人总金额预计为7,601,351.7元(1元/份),由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自有资金支付。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锁定期满后,从出售该份额相关的股票所获资金中予以支付,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7,598,105.7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公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条件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根据考核年度公司层面和持有人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完成结果,对各持有人可归属的份额及权益进行确认。经考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593名持有人(13人被取消资格)均符合归属条件,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归属的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办理593名持有人对应份额189,972,999.8份的权益归属手续,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相关持有人名下。

  本期持股计划各持有人参与考核的份额总数为223,497,721.8份,归属比例占参与本期持股计划考核份额的85%。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归属的份额33,524,722.0份(不含离降职人员被取消的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依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方可根据持股人的意愿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8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78,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尚未开展立项及环保审批等工作

  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醴陵电子”)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醴陵电子首条65吨级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已于2020年4月进入商业化运营,电子玻璃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效应稳步提升,醴陵电子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二期)预计2022年7月建成点火。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电子玻璃业务目前的实际运营情况,公司拟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2条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计划总投资约78,000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一、 投资概述

  1、投资背景情况

  本项目产品高性能电子玻璃是一种高强度触摸、盖板玻璃,是电容式触摸屏的关键材料之一,也是保护盖板玻璃。广泛应用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手表、车载应用、公共查询系统、ATM机、点歌点菜系统、工业控制、医疗等各个领域。近年来,由于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的销量增加、屏幕增大、非金属后盖市场的发展,目前触屏及盖板玻璃需求量旺盛并呈稳定增长。同时,也由于高性能电子玻璃强度高、重量轻、透过率高等特点逐步被太阳能光伏、新能源电动汽车、高速列车等大尺寸领域上接受并得以应用,未来高性能电子玻璃产品将有更大的潜在需求,市场前景不断看好。

  公司依托自身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和先进的管理理念,采用国际先进的能耗控制技术理念,在现有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运营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拟在浙江省绍兴市投资建设2条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产品不仅将在柔韧性、抗刻划、抗冲击等多项重要指标方面领先国内厂家现有产品,并比肩国际产品,而且在能耗水平上亦优于国内其他厂家,产品竞争力大幅提升。项目建成后不仅能带来超高的经济效益,同时能够培养出一批高端电子玻璃生产的综合性人才,进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投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

  投资主体: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本项目采用公司自有技术,在总结公司现有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运营管理经验的同时,吸取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理念,选用先进的生产设备,满足超薄电子玻璃的生产需要。本项目拟建规模为2条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78,000万元。

  出资方式:项目出资由公司自筹及融资解决。

  项目公司情况: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将设立单独的子公司进行本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新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3,000万元。

  项目建设周期:20个月。

  二、 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住所: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周军

  注册资本:47,669万元

  经营范围:光电玻璃、高铝玻璃、电子玻璃基板、屏蔽电磁波及微电子用材料基板生产、销售;以及相关制造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经营上述产品、设备及技术咨询与服务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醴陵电子资产总额为70,800.60万元,负债总额为22,572.80万元,净资产为48,227.80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15,357.96万元,净利润-1,914.9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2年3月31日,醴陵电子资产总额为75,004.98万元,负债总额为25,666.01万元,净资产为49,338.97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4,989.73万元,净利润872.3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醴陵电子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6.6258%的股权。

  三、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产品定位于高性能超薄电子玻璃,通过强有力的技术力量,以及高水平的生产工艺控制能力,结合公司现有生产基地的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运营管理经验,公司期望通过技术进步、产品创新,以及严控运营成本等综合管控方式,力争扩大公司在电子玻璃领域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次投资是公司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和产业链延伸,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按照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建成后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 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1、本项目已经公司2022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新建电子玻璃项目,符合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有利于公司加快电子玻璃业务的研发和市场开拓步伐和把握发展机遇,充分利用现有高性能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运营管理经验,进一步发挥规模和协同效应,强化产品链条和完善产品结构,深化打造一体化经营优势,持续增强品牌影响力和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投资风险分析

  高性能超薄电子玻璃的生产存在资金投入大、技术难度高等特点,国内高性能电子盖板玻璃市场绝大多数仍以进口为主。公司投资本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为:

  1、市场风险,一是市场供需实际情况与预测值发生偏离;二是项目产品市场竞争力发生重大变化;三是项目定价与预测价格发生较大偏离;

  2、技术风险,项目采用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可行性与预测方案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材料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整体成本达不到预期要求等。

  为此,公司首先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方案、优化投资、细化测算,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认真提高项目的成本管控能力,争取早日建成达产;二是认真做好公司现有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运营管理经验的总结,积极学习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继续整合资源,集中力量进行关键技术及重点领域的技术攻关和突破,不断引进高层次人才,增强自有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研发优势和技术储备向生产力转化,为产线安装调试运行、产品开发质量稳定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为项目筹建和顺利运营提供保障。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 附件

  1.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0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2022年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事业合伙人计划”)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持有人发出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17日上午9:3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姚培武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持有人34人,实际出席34人,代表公司持股计划份额86,000,000份,占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总份额的8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00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鉴于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内,18名事业合伙人(周军、杨立君、彭清、刘柏辉、尹剑琴、叶璨璟、刘力武、黄毅斌、赵军、林瑞意、曹雨昌、李向阳、向柳飞、梁永强、徐庆、赵赛尔、安东、林海)因发生职务变动或岗位调整等情形,同意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管理委员会对上述人员持有事业合伙人计划的部分份额合计6,164,400份进行收回(其中:周军306,700份、杨立君857,800份、彭清800,000份、刘柏辉133,300份、尹剑琴160,000份、叶璨璟240,000份、刘力武240,000份、黄毅斌240,000份、赵军333,300份、林瑞意80,000份、曹雨昌80,000份、李向阳220,000份、向柳飞153,300份、梁永强320,000份、徐庆480,000份、赵赛尔560,000份、安东480,000份、林海480,000份)。按照《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草案)》规定,持有人份额由俞其兵先生无偿赠与,故本次本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份额的部分收回,无需支付对价,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纳入本事业合伙人计划的预留股票部分。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中期权益归属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00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公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开展中期考核及中期权益归属,根据考核期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完成结果,对各事业合伙人可归属的份额及权益进行确认。经对2019-2021年公司层面业绩以及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的综合考核,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34名持有人均符合归属条件,同意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办理34名持有人对应份额21,076,500份的中期权益归属手续。

  1、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各持有人参与考核的份额总数为28,235,600份,依据对2019-2021年公司层面的基本财务指标、多维指标的业绩考核已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达标情况,确定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归属对应的份额合计为21,076,500份,中期权益归属比例占参与考核份额的74.65%,并将在完成赠与股份过户后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相关持有人名下,其中董监高人员7人,归属9,886,200份,占本次归属份额的46.91%,其他持有人共计归属约11,190,300.00份,占本次归属份额的53.09%。

  2、依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草案)》,事业合伙人计划第一批获赠股票的锁定期不低于48个月,第二批获赠股票的锁定期不低于12个月,均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事业合伙人计划名下时起算。第二批获赠股票的锁定期满后,持有人可向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出售持有人通过本持股计划获赠的股票,但是每年由本持股计划在二级市场出售该持有人获赠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25%,出售所得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归该持有人所有。

  3、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未能归属的份额为7,159,100.00份(不含本事业合伙人计划2019-2021年期间因发生职务变动或岗位调整事业合伙人被部分收回的份额6,164,400份),由事业合伙人计划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无需支付对价,并纳入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的预留股票部分。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2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16: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到会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 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监事王立勇先生因参加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15人,因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等原因,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上述人员持有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进行收回。持有人名单无误,收回持股计划的数量和价格的确定依据充分。公司提出的本次部分持有人份额收回事宜,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部分持有人份额收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将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上述持有人份额7,601,351.7份进行收回,在锁定期满后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监事王立勇先生因参加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的议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权益归属的持有人名单无误,考核依据,以及权益归属份额的数量和比例确定依据充分。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权益归属事宜。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部分持有人18人,因发生职务变动或岗位调整等情形,事业合伙人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上述人员持有事业合伙人计划的部分份额进行收回。持有人名单无误,收回持股计划的数量和价格的确定依据充分。公司提出的本次部分持有人份额收回事宜,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草案(草案)》的规定。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部分持有人份额收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事业合伙人计划将上述持有人份额6,164,400份进行收回。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中期权益归属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关于事业合伙人计划中期权益归属的的议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中期权益归属的事业合伙人名单无误,考核依据,以及中期权益归属份额的数量和比例确定依据充分。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事业合伙人计划中期权益归属事宜。

  (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因新增光伏玻璃领域的项目投资而对光伏板块平台企业郴州光伏进行增资,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光伏玻璃业务后续业务和项目投资顺利开展,有利于优化郴州光伏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自身融资能力和业务管理职能,从而加快实现公司光伏板块发展战略。本次增资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增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增资事宜。

  (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建电子玻璃三期项目,有利于利用现有超薄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运营管理经验,完善产品结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求,有利于扩大旗滨集团在产品市场的竞争力。公司本次投资电子玻璃三期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七)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前次回购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前次回购剩余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注销前次回购剩余股份事项。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4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权益归属的持股计划及份额数量: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89,972,999.8份。

  本次权益归属是根据公司业绩等多维指标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达标情况,确定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归属对应的份额,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相关持有人名下。本次权益归属不会造成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股份性质的变化和股东权益变动。

  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整体安排,公司于2021年9月继续实施了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4月完成了披露。为及时做好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及权益归属工作,按照公司制定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条件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认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归属条件的条件已达成,拟同意按照《持股计划草案》进行相应的权益归属,情况如下:

  一、 纳入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的份额情况

  1、认购份额

  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共606人,实缴认购金额(份额)共计为231,099,073.50元(份,1元/份)。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

  2、权益处置与调整

  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15名持有人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其持有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7,601,351.7份将被收回。具体如下:

  (1)连育评、曹宏亮、希日莫、赵勇、邹婷、陈莉、李玉栋、高唯奇、郜卫生、张敏、刘高松、黄亚娴、黄美如13人,因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前已办理了离职手续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公司拟取消上述持有人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及所持全部份额,上述持有人被取消的份额数量合计为7,499,981.1份;翁炯、谢嘎2人,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发生了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公司拟取消上述持有人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上述持有人被取消的份额数量合计为101,370.6份。

  (2)上述持有人被取消的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3、纳入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的份额

  经上述权益处置与调整,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考核的持有人为593人,参与考核的份额为223,497,721.8份。

  二、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一)考核条件

  公司层面2021年度的整体财务考核指标如下:

  ■

  当上述基本的财务指标达成时,公司董事会将对多维的综合指标进行考核认定。多维的综合指标以公司“做大和做强”的战略目标为核心理念,结合公司业务的盈利能力、产品品质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经营、设备管理提升、能耗和环保指标提升,以及公司人才引进、风险控制、研发项目等方面的指标完成情况按照规定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并综合认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综合指标核算公司整体业绩完成的百分比(A),并据此核算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系数(X),具体如下:

  ■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系数(X),确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可归属的份额总数N(份)=本期可参与业绩考核的份额总数 × X。

  (二)考核结果

  1、基本的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CAC证审字[2022]0054号《审计报告》,公司基本的财务指标完成考核目标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情况。营业收入情况。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73亿元,2016-2018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76.41亿元,复合增长率为24.01%,完成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目标。

  (2)净资产收益率情况

  按照公司及相关对标企业数据计算,公司2021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7.87%,在同行业对标企业分位值为100.00,完成了不低于80分位值目标。

  经考核,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的基本财务指标完成条件已达成。

  2、多维指标考核

  经结合公司业务的盈利能力、产品品质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经营、设备管理提升、能耗和环保指标提升,以及公司人才引进、风险控制、研发项目等方面的多维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的综合考核,2021年度公司整体业绩考核得分为87.43分。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

  根据上述综合指标考核公司整体业绩完成的结果,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符合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归属条件的条件,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系数为85%,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可归属的份额总数为189,972,999.8 份。上述不符合归属条件的份额(33,524,722.0份)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三、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一)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个人绩效考评分数为S(0≤S≤100),根据考评分数,将公司层面考核完成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归属的份额总数在持有人之间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第二步:个人绩效考核一次分配

  按照个人绩效考评分数S,调整各持有人计划归属的份额,调整系数如下表:

  ■

  第二步:第二步考核未能归属的份额,在持有人之间进行二次分配

  按照第二步的调整和分配原则,个人绩效考核分数低于100的持有人无法全部归属相应份额,该部分未能归属的份额,将在持有人之间进行二次分配。

  (二)考核结果

  本次考核的持有人593人(持有人共606人,13人取消参与资格,共考核593人),并且所有持有人考核分数均在60分以上。593名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归属条件。主要情况如下:

  1、一次分配:经考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综合等级平均分为93.12分,以此归属的份额为176,897,940.8份,一次分配未能全部归属的份额13,075,059份(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可归属的份额总数223,497,721.8份的5.85%)。该部分一次分配未能归属的份额进入二次分配。

  2、二次分配:按照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综合等级及其份额占比情况,将一次分配未归属份额13,075,059份经过二次分配,全部归属到位。

  四、 考核确认的各持有人可归属的份额及权益情况

  经对2021年度公司层面业绩以及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的综合考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593名持有人均符合归属条件。根据考核结果,同意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办理593名持有人对应份额189,972,999.8份的权益归属手续。

  1、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各持有人参与考核的份额总数为223,497,721.8份,依据对公司层面的基本财务指标、多维指标的业绩考核已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达标情况,确定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归属对应的份额合计为189,972,999.8份,归属比例占参与本期持股计划考核份额的85%,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相关持有名下,其中监事王立勇先生归属311,639.0 份,占本次归属份额的0.1349%,其他持有人共计归属约189,661,360.8 份,占本次归属份额的99.8651%。

  2、依据《持股计划草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 个月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方可根据持股人的意愿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因业绩考核未能归属的份额33,524,722.0份(不含离降职人员被取消的份额7,601,351.7份),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五、 本事宜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2年6月17日,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议案》,同意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权益归属。

  2、2022年6月17日,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事宜。

  3、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事宜,归属份额189,972,999.8份。

  六、 备查附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1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2:0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名,本次会议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文进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并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鉴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连育评、曹宏亮、希日莫、赵勇、邹婷、陈莉、李玉栋、高唯奇、郜卫生、张敏、刘高松、黄亚娴、黄美如、翁炯、谢嘎等15名持有人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同意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对上述人员持有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共计7,601,351.7份(其中:连育评1,443,300份、曹宏亮1,443,300份、希日莫1,443,300份、赵勇793,815份,邹婷360,825份、陈莉360,825份、李玉栋167,592.6份、高唯奇180,412.5份、郜卫生360,825份、张敏360,825份、刘高松156,216份、黄亚娴360,825份、黄美如67,920份、翁炯48,987.3份、谢嘎52,383.3份)取消并收回。在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并应考虑除权、除息的调整因素。按照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计算(大于8.49元/股),上述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回持有人总金额预计为7,601,351.7元(1元/份),由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自有资金支付。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锁定期满后,从出售该份额相关的股票所获资金中予以支付,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条件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根据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和持有人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完成结果,对各持有人可归属的份额及权益进行确认。经考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593名持有人(13人被取消资格)均符合归属条件,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归属的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办理593名持有人对应份额189,972,999.8份的权益归属手续。

  1、本期持股计划各持有人参与考核的份额总数为223,497,721.8份,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依据对公司层面的基本财务指标、多维指标的业绩考核已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达标情况,确定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归属对应的份额合计为189,972,999.8份,归属比例占参与本期持股计划考核份额的85%,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相关持有人名下,其中监事王立勇先生归属311,639.0份,占本次归属份额的0.1349%,其他持有人共计归属约189,661,360.8份,占本次归属份额的99.8651%。

  2、依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方可根据持股人的意愿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因业绩考核未能归属的份额33,524,722.0份(不含离降职人员被取消的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董事张柏忠先生、张国明先生、姚培武先生、候英兰女士因参与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回避本议案表决。

  鉴于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内,18名事业合伙人(周军、杨立君、彭清、刘柏辉、尹剑琴、叶璨璟、刘力武、黄毅斌、赵军、林瑞意、曹雨昌、李向阳、向柳飞、梁永强、徐庆、赵赛尔、安东、林海)因发生职务变动或岗位调整等情形,同意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管理委员会对上述人员持有事业合伙人计划的部分份额合计6,164,400份进行收回(其中:周军306,700份、杨立君857,800份、彭清800,000份、刘柏辉133,300份、尹剑琴160,000份、叶璨璟240,000份、刘力武240,000份、黄毅斌240,000份、赵军333,300份、林瑞意80,000份、曹雨昌80,000份、李向阳220,000份、向柳飞153,300份、梁永强320,000份、徐庆480,000份、赵赛尔560,000份、安东480,000份、林海480,000份)。按照《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草案)》规定,持有人份额由俞其兵先生无偿赠与,故本次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份额的部分收回,无需支付对价,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纳入本事业合伙人计划的预留股票部分。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中期权益归属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董事张柏忠先生、张国明先生、姚培武先生、候英兰女士因参与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回避本议案表决。

  公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开展中期考核及中期权益归属,根据考核期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完成结果,对各事业合伙人可归属的份额及权益进行确认。经对2019-2021年公司层面业绩以及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的综合考核,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34名持有人均符合归属条件,同意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办理34名持有人对应份额21,076,500份的中期权益归属手续。

  1、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各持有人参与考核的份额总数为28,235,600份,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依据对2019-2021年公司层面的基本财务指标、多维指标的业绩考核以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达标情况,确定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归属对应的份额合计为21,076,500份,中期权益归属比例占参与考核份额的74.65%,并将在完成赠与股份过户后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相关持有人名下,其中董监高人员7人,归属9,886,200份,占本次归属份额的46.91%,其他持有人共计归属约11,190,300.00份,占本次归属份额的53.09%。

  2、依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草案)》,事业合伙人计划第一批获赠股票的锁定期不低于48个月,第二批获赠股票的锁定期不低于12个月,均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事业合伙人计划名下时起算。第二批获赠股票的锁定期满后,持有人可向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出售持有人通过本持股计划获赠的股票,但是每年由本持股计划在二级市场出售该持有人获赠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25%,出售所得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归该持有人所有。

  3、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未能归属的份额为7,159,100.00份(不含本事业合伙人计划2019-2021年期间因发生职务变动或岗位调整事业合伙人被部分收回的份额6,164,400份),由事业合伙人计划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无需支付对价,并纳入事业合伙人计划的预留股票部分。

  (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022年4月28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漳州光伏二期、昭通光伏项目的投资。同时,马来西亚光伏玻璃项目和配套实施的硅砂资源项目正在加快筹建,屋顶光伏发电等项目投资正在全面推进。为进一步加快光伏玻璃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切实提升公司光伏业务板块的整体竞争力,公司同意继续使用自有资金90,0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1,826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为加快公司电子玻璃产业发展步伐,充分利用现有超薄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运营管理经验,完善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品牌影响力,同意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主要内容为:

  投资主体: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本项目采用公司自有技术,在总结公司现有超薄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运营管理经验经验的同时,吸取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理念,选用先进的生产设备,满足超薄电子玻璃的生产需要。本项目拟建规模为2条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78,000万元。

  出资方式:项目出资由公司自筹及融资解决。

  项目公司情况: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将设立单独的子公司进行本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新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3,000万元。

  项目建设周期:20个月。

  (七)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前次回购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2019年7月15日实施的竞价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前次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60,645,192股,该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剩余股份将在3年期限届满前依法进行注销处理。公司2019-2021年实施的三期中长期发展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已累计使用了上述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57,821,600股。截止目前,公司前次回购剩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数量为2,823,592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披露的回购方案规定,公司同意对前次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2,823,592股股份予以注销,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拟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前次回购尚未使用的公司股份2,823,592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另外,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公司注册资本上一次变动至今(2022年6月14日),公司可转债发生转股21,463股,为此公司注册资本应当相应增加。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相应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及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内容,经本次董事会通过后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将于2022年7月6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3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回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

  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15名持有人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拟对上述人员持有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合计7,601,351.7份进行收回。

  一、 持有人份额收回依据

  (一)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第八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之“三、持有人权益的处置”之(三)~(六)项的相关规定。有关权益处置条款如下:

  1、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锁定期届满前,持有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持有人不在公司任职,则取消持有人参与资格及所持份额;若辞职、离职等情形发生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则持有人所持份额及权益根据归属结果不作变动。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前,持有人职务变动,在职务发生下调,但是持有人仍满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确定标准的,则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职务调整前后两个职位所对应的职位级别、职位考核要求、在职时间对其进行考核,计算其可归属的份额予以保留;业绩考核前,持有人职务发生下调,且不再满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确定标准的,则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在职时的职级、任职时间及其对应考核结果,计算其可归属的份额予以保留;若上述职务变动情况发生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后,持有人所持份额及权益不作变动,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归属和分配。

  因上述情形被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份额的,在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二)公司与持有人签署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书》”)中约定了当持有人持有的(全部)部分不能归属或被取消的份额时,应由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决定收回,返还对应权益价款(按初始购买价格与市价之孰低值)给持有人,处置权益剩余的资金归公司方所有的相关内容。

  二、 份额收回人员及数量

  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15名持有人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拟对上述人员持有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7,601,351.7份进行收回。

  1、连育评、曹宏亮、希日莫、赵勇、邹婷、陈莉、李玉栋、高唯奇、郜卫生、张敏、刘高松、黄亚娴、黄美如等13人,因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前已办理了离职手续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公司拟取消上述持有人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及所持全部份额。上述持有人被取消的份额数量合计为7,499,981.1份,其中:连育评1,443,300份、曹宏亮1,443,300份、希日莫1,443,300份、赵勇793,815份,邹婷360,825份、陈莉360,825份、李玉栋167,592.6份、高唯奇180,412.5份、郜卫生360,825份、张敏360,825份、刘高松156,216份、黄亚娴360,825份、黄美如67,920份。上述取消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2、翁炯、谢嘎2人,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发生了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公司拟取消上述持有人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上述持有人被取消的份额数量合计为101,370.6份,其中:翁炯48,987.3份、谢嘎52,383.3份。上述取消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综上,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上述15名持有人的部分(或全部)份额数量合计为7,601,351.7份。

  三、 收回份额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按照公司《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持有人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应返还持有人份额初始购买价格或出售该份额对应股票所获资金之孰低值,并应考虑除权、除息的调整因素。

  1、连育评、曹宏亮、希日莫、赵勇、邹婷、陈莉、李玉栋、高唯奇、郜卫生、张敏、刘高松、黄亚娴、黄美如等13人,被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取消、收回的份额数量合计为7,499,981.1份,上述取消、收回的份额,在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1元/份*收回份额数量,或8.49元/股*收回份额对应的股份数量)与出售所获资金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结合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情况(大于8.49元/股),上述13名持有人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总金额预计为7,499,981.1元,其中:连育评1,443,300元、曹宏亮1,443,300元、希日莫1,443,300元、赵勇793,815元,邹婷360,825元、陈莉360,825元、李玉栋167,592.6元、高唯奇180,412.5元、郜卫生360,825元、张敏360,825元、刘高松156,216元、黄亚娴360,825元、黄美如67,920元。

  2、翁炯、谢嘎2人,被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取消、收回的份额数量合计为101,370.6份,上述取消、收回的份额,在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1元/份*收回份额数量,或8.49元/股*收回份额对应的股份数量)与出售所获资金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结合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情况(大于8.49元/股),上述2名持有人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总金额预计为101,370.6元,其中翁炯48,987.3元、谢嘎52,383.3元。

  综上,结合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情况,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上述15名持有人的部分(或全部)份额的价格为1元/份,或该部分份额对应股份的收回价格为8.49元/股。上述15名持有人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总金额为7,601,351.7元。

  上述15人被取消、收回份额的应返款项,全部以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自有资金支付。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锁定期满后,从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所获资金中予以支付,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四、 本事宜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2年6月17日,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同意对部分持有人份额进行收回。

  2、2022年6月17日,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员工持股计划收回上述部分持有人份额的事宜。

  3、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对部分持有人持有的份额(7,601,351.7份)进行收回。

  五、 备查附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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