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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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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0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夏长征先生、石爱明先生通过持股平台宜兴利通智巧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利通智巧”)分别间接持有260,000股、30,000股,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00%、0.0231%;高级管理人员钱旭先生通过持股平台利通智巧间接持有7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77%;股东利通智巧持有公司股份28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769%,利通智巧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和董监高持有2,030,000股,普通员工持有800,000股。以上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已于2021年12月24日起上市流通。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6月9日实施完成,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490,000.00元(含税),合计转增股本5,2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13,000万股变更为18,200万股。

  由于权益分派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监事夏长征先生、石爱明先生通过持股平台利通智巧分别间接持有364,000股、42,000股,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00%、0.0231%;高级管理人员钱旭先生通过持股平台利通智巧间接持有10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77%;股东利通智巧持有公司股份3,96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769%,利通智巧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和董监高持有2,842,000股,普通员工持有1,120,000股。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披露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该减持计划中减持期间为2022/2/25至2022/8/24,公司监事夏长征先生、石爱明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钱旭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分别不超过65,000股、7,500股、18,750股,均不超过其持有股份的25%;股东宜兴利通智巧投资合伙企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891,250股(其中包含监事间接持股为:监事夏长征先生65,000股,监事石爱明先生7,500股,高级管理人员钱旭先生18,750股),其中800,000股均为普通员工持有股份,上述减持主体减持价格均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即18.81元(除权后)。

  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完成2021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由于权益分派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监事夏长征、石爱明、高级管理人员钱旭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91,000股、10,500股、26,250股,均不超过其持有股份的25%。股东宜兴利通智巧投资合伙企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247,750股(其中包含监事间接持股为:监事夏长征91,000股,监事石爱明10,500股,高级管理人员钱旭26,250股),其中1,120,000股均为普通员工持有股份,上述减持主体减持价格均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即13.32元(除权后)。

  截至2022年6月20日收盘,利通智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630,000股,其中监事夏长征、石爱明分别通过利通智巧减持46,000股、5,300股,高级管理人员钱旭通过利通智巧减持13,200股,普通员工持有股份减持数量为565,500股,上述减持主体减持股份数量均已过半。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其他方式取得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注:为增强数据可比性,已将宜兴利通智巧投资合伙企业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减持股份的数量及价格按除权后进行了调整。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为公司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属于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主体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减持主体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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