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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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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2-071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高成行至(北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合伙企业”)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本次参与设立标的基金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标的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可能存在不能满足备案条件从而无法完成备案的风险;

  2、标的基金对外投资项目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法规、行业周期、监管政策、企业经营管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或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快在企业云服务领域进行更加广泛深入的布局,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经验和在投资研究能力及项目资源上的独特优势,积极寻找和发掘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优质成长型企业,,2022年6月20日,与三亚高成华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通合伙人”或“高成华柏”)及其他相关方签订了《高成行至(北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或“本协议”)及其他配套认购文件,标的基金拟募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当前8名合伙人合计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66,1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人民币10,000万元,占目前认缴出资总额的15.13%。标的基金主要投资于技术创新与企业服务的成长项目与企业,重点关注领域包括人力资源、财税管理、企业流程管理、基础设施与安全运维等职能型企业服务;和金融科技、零售科技、医疗科技、地产科技等垂直型企业服务;以及人工智能与物联网等领域的创新与成长投资机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1、企业名称:宁波高成厚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HQP028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18-03-27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洪婧

  7、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B0254;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洪婧持股100%

  10、登记备案情况:宁波高成厚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8241

  (二)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

  1、企业名称:三亚高成华柏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A95URF7C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日期:2021-11-18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洪婧

  7、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岛1号楼A座821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洪婧持股80%,郝育华持股20%

  (三)其他有限合伙人

  1、三亚高成华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400MAA98ELK2J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时间:2021-12-28

  (4)注册资本:4,900万元人民币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三亚高成华柏投资有限公司

  (6)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岛1号楼A座1041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三亚高成势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7H1KC1XH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时间:2022-02-09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三亚高成华柏投资有限公司

  (6)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岛1号楼A座1040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昆山兴华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569144105H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时间:2011-01-31

  (4)注册资本:50,100万元人民币

  (5)执行事务合伙人:昆山永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6)注册地址:昆山市花桥镇纬一路(国际金融大厦308室)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林芝永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400MA6T10MR0E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15-10-26

  (4)注册资本:34,2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陶蕾

  (6)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广东路58号星程酒店8101号房

  (7)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09UEL9Q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16-11-28

  (4)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陈东升

  (6)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科学园路21-1号(泰康中关村创新中心)1层

  (7)经营范围:开展各类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业务,其中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不包括团体长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及共保业务;开展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等业务;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范围内,代理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业务;开展保险咨询业务;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证劵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开展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丽水娃哈哈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7MA7NAK5L32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时间:2022-04-26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5)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娃哈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惠明路82号2楼208-7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投资参与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上述投资参与方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标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高成行至(北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7FE0AK7F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22-01-26

  5、基金管理人:宁波高成厚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执行事务合伙人:三亚高成华柏投资有限公司

  7、基金规模:拟定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8、投资领域:技术创新与企业服务的成长项目与企业

  9、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8号院4号楼11层1101内12单元

  10、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1、经营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八年,自首次交割日起至第八个自然年度届满的前一天止。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经营期限延长两次,每次一个自然年度,普通合伙人及合计持有三分之二以上(不含本数)实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可再延长一个自然年度。在前述延长经营期限的基础上,如需继续延长的,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2、基金备案编号:本基金尚未完成备案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金规模

  合伙企业的目标募集规模上限为贰拾伍亿圆(小写:¥2,500,000,000元)。截至公司签署合伙协议之日,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66,100万元,合伙人已认缴基金出资总额与比例为:

  ■

  (二)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八年,自首次交割日起至第八个自然年度届满的前一天止。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经营期限延长两次,每次一个自然年度,普通合伙人及合计持有三分之二以上(不含本数)实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可再延长一个自然年度。在前述延长经营期限的基础上,如需继续延长的,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出资方式

  本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以人民币货币出资。普通合伙人可因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合伙费用、本协议或者适用法律所规定之其他要求而不时向合伙人发出要求其履行相应出资义务(以届时认缴出资余额为限)的缴付出资通知,各合伙人应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缴付。

  (四)投资领域

  合伙企业主要关注技术创新与企业服务的成长项目与企业。合伙企业不得以赚取短期差价为目的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不得投资于有可能使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五)合伙事务的执行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高成华柏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执行合伙事务。

  (六)投资决策

  执行事务合伙人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成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合伙企业所有对外投资业务、投后管理重大事项及投资退出等相关重大事宜,均需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对投资机会及投资退出机会进行专业的决断,并负责规划、制定合伙企业的投资方案及实施计划。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投资决策享有最终的决定权,但投资决策委员会可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进行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履行其职务的行为不应视为其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管理人对合伙企业所投资项目的投资后持续监控、投资风险防范和投资退出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管理,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作出最终决定。

  (七)管理人

  管理人为宁波高成厚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管理运营,提供相关管理服务,包括对投资目标实施调查、分析、设计结构和谈判,对被投资企业进行监控、管理,提交关于投资退出的建议等。

  (八)管理费

  管理人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合伙企业应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普通合伙人和特别有限合伙人不承担管理费。除非普通合伙人予以豁免或者调低,合伙期限内对每一资金有限合伙人适用的年度管理费费率为2%,相应计费期间不足一年的、按照该等期间的天数占365天(每年)比例计算相应计费期间的管理费。每一有限合伙人每年应承担管理费为其所适用管理费基数乘以其适用管理费费率,如任何一年适用管理费计算基数、费率不同,应分段、分别计算。首次交割日后入伙的资金有限合伙人应承担管理费自首次交割日起算。

  管理费按半年度预先、平均支付,由合伙企业以有限合伙人缴付的出资及合伙企业其他可使用资金向管理人支付。首个收费期间以首次交割日为起算日并按首次交割日所在半年度所余实际天数计收;其后于每半年度的首日起算的十日内由合伙企业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应先于合伙企业的分配收入优先支付。

  (九)收益分配

  对于合伙企业任一项目投资收入的依法可分配资金在做出合理预留后,按照全体合伙人在该项目投资成本中分摊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划分(以下简称“本项目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并将划分给特别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部分分配给特别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就按照本项目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划分给参与该项目投资成本分摊的每一资金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按照如下顺序在该资金有限合伙人和高成华松之间做进一步划分并分配:

  1、首先,实缴出资回收分配:向该资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资金有限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累计取得分配总额等于其实缴出资额;

  2、如有余额,向该资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资金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累积取得分配总额就其实缴出资额实现每年8%的内部收益率(以下简称“优先回报”),计算期间自该资金有限合伙人相应出资缴付实际到账之日起至其收回之日止;

  3、如有余额,分配给高成华松,直至使高成华松按照本第3、项收到的金额等于:上述第2、项中的优先回报金额/80%(20%;

  4、如有余额,20%分配给高成华松、80%向该资金有限合伙人分配。

  (十)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合伙人应首先寻求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出于任何原因,该等友好协商不能在合伙人根据协议提出书面协商要求之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解决争议,任何合伙人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按照协议的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机构”),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退出机制

  除本协议规定而进行合伙权益转让和退伙外,有限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也不得退伙。

  (十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签署方签署后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并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后续有限合伙人以在本协议后追加签署页的方式加入本协议,自其加入本协议之日起,本协议对该有限合伙人生效、该有限合伙人成为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并视为其确认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从产业发展趋势来看,数字经济在中国和全球加速发展,数智化、国产化、全球化三浪叠加带来巨大的市场机会,公司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本次投资标的基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经验和在投资研究能力及项目资源上的优势,积极推动寻找和发掘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优质成长性项目,加深对相关市场领域的理解和渗透,拓宽公司战略发展的视野,加快公司在企业云服务领域的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也不会形成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参与认购标的基金尚需取得基金业协会备案,可能存在不能满足备案条件从而无法完成备案的风险;标的基金对外投资项目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法规、行业周期、监管政策、企业经营管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或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跟进标的基金后续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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