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1户。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0,920,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42%。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6月23日(星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了《关于核准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建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8号),核准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维化学”)向李建波等172名自然人发行81,114,99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08,237,300元。
2020年12月4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发行的股份81,114,991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503,262,849股增加至584,377,840股。
2020年12月23日,本次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新增发行的股份64,484,790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584,377,840股增加至648,862,630股,该等新增股份相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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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上表所列发行对象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和投资” )认购的本次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所新增发行的股份20,920,503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人和投资在本次交易中所作出的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有关的承诺如下:
(1)关于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新增股份限售承诺:
①本次认购的三维化学股票,自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②上述限售期内,承诺人认购的三维化学股票如因三维化学实施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增加的股份,将一并遵守上述限售期限的承诺;
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对上述新增股份的锁定承诺进行调整的,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应相应调整;
④上述新增股份解锁后,其转让该等股份应遵守届时有效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2)关于在本次交易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维化学股份补充承诺:
①在通过本次交易认购三维化学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情形下,自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维化学股份;
②在上述限售期内,对因三维化学实施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增加的股份,将一并遵守上述限售期限的承诺;
③若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调整上述锁定期的,本企业保证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人和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3、人和投资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1户。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0,920,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42%。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6月23日(星期四)。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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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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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本次交易中所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对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