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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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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2-025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17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9:15至2022年6月17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号启明软件园A220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万才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199,536,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405%,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98,854,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73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82,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1%;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共6人,代表股份682,574股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1%。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郝志新、杨金鑫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99,528,3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赞成673,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01%;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99%;弃权0股。

  议案二、《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99,528,3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赞成673,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01%;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99%;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2-026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9:00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15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参加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成员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做出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结果及2022年度总经理绩效指标的议案》。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申请在公司经营范围内增加“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现代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申请增加经营范围,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报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于2022年6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2-027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2年7月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时间:

  2022年7月8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8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号启明软件园A座220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或持股凭证;

  3.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2年7月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6.登记地点:公司战略规划及资本运营中心。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2”,投票简称为“启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7月8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的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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