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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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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3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股票数量:82,987,551股

  发行价格:26.51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的核准情况

  2021年12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3449),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2年3月14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2年4月1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4,627,405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82,987,551股

  3、发行价格:26.51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2,199,999,977.01元

  5、发行费用:24,468,856.18(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2,175,531,120.83元

  7、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8、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主承销商”)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2年5月19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中天运[2022]验资第90023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2年5月17日止,国泰君安指定认购账户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人民币2,199,999,977.01元。

  2022年5月20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天运[2022]验资第90024号)。根据该报告,国泰君安扣除部分保荐承销费(含增值税)人民币22,196,400.00元后,已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177,803,577.01元汇入发行人开立的人民币专户(华泰联合的承销费用从发行人的专户中另行扣除)。截至2022年5月18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77.01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4,468,856.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5,531,120.83元,其中,记入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82,987,551元,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092,543,569.83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和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2)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龙蟠科技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龙蟠科技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自有资金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资金参与本次认购。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认购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其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涉及的《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书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26.51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82,987,551股,募集资金总额2,199,999,977.01元,股份发行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家,未超过35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最终获配投资者名单及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82,987,551股,发行对象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振兴嘉业贰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国巴黎银行、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周雪钦共15家,具体情况如下: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686室

  法定代表人:李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1813093L

  成立日期:2005年2月3日

  注册资本:13,272.422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143室

  法定代表人:马晓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325549093Q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成立日期:2006年6月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5楼5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明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U7G7U12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1日

  注册资本:29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成都振兴嘉业贰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18号附2号4栋1层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成都丝路重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7HX3H52T

  成立日期:2022年2月11日

  注册资本:20,01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性质:QFII

  注册地址: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法定代表人:CHARLES CHIANG

  境外机构编号:QF2003NAB009

  注册资本:USD 1,785,000,000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8、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创新园内

  法定代表人:程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62KJR5T

  成立日期:2017年6月26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

  成立日期:1995年10月25日

  注册资本:1,292,677.602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1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1、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号):QF2004EUB025

  注册地址:16 Boulevard des Italiens, 75009 Paris, France

  12、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19层(名义楼层,实际楼层17层)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小果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2520232A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数据处理,软件服务,棉、麻、食用农产品、饲料、粮油制品、矿产品、黄金、白银、金属材料及制品、建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煤炭及制品、石油制品、橡胶制品、纺织原料及产品、纸浆及制品、五金产品、玻璃制品、木材、汽车及零配件、金属及金属矿批发,贸易经纪及代理,国内货运代理,会议及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8楼

  法定代表人:任颜

  注册资本:97,882.297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3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5676619268

  经营范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杨仓兵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4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0936241R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周雪钦

  投资者类型:普通投资者

  身份证号:350524195012XXXXXX

  性别:女

  国籍:中国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联席主承销商对各发行对象进行了核查: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上述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A股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

  ■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截至2022年6月16日(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82,091,352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82,987,551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一方面,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将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下降,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而募投项目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出经济效益。因此,短期内公司股东的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且主营业务将更加突出。

  (三)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高管人员结构未发生变动。

  (五)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发生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在生产、采购、销售等方面新增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为石俊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该等情形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产生变化。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保荐代表人:胡晓、倪晓伟

  项目协办人:王拓

  项目组成员:陈超、张锦、张方舟、李静知、朱沉霄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传真:021-38670666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1号楼4层

  项目组成员:李琦、孟超、周洋

  联系电话:025-83387679

  联系传真:025-83387711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7楼

  负责人:李强

  签字律师:张泽传、夏斌斌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联系传真:021-52341670

  (四)审计机构

  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

  负责人:刘红卫

  签字会计师:陈晓龙、毕坤

  联系电话:010-88395676

  联系传真:010-88395200

  (五)验资机构

  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

  负责人:刘红卫

  签字会计师:陈晓龙、毕坤

  联系电话:010-88395676

  联系传真:010-88395200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因导致其持股比例减少,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石俊峰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朱香兰女士、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贝利”)编制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公司上次权益变动报告披露日,因股东减持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因导致其持股比例累计减少8.2899%。现将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石俊峰先生:境内自然人,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朱香兰女士:境内自然人,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与石俊峰先生系夫妻关系。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企业名称: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柘塘镇柘宁东路347号3幢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美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朱香兰为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080268188R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3-10-25 至 2033-10-24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的情况

  2021年4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和1.1989%。南京贝利已于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9月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820,372股。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82,987,551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82,051,352股增加至565,078,903股。

  综上所述,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及南京贝利持股比例累计减少8.2899%。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公司总股本为482,091,352股。

  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公司总股本为565,078,903股。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龙蟠科技

  股票代码:60390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石俊峰

  住所:南京市栖霞区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朱香兰

  住所:南京市栖霞区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柘塘镇柘宁东路347号3幢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年6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龙蟠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石俊峰先生:境内自然人,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朱香兰女士:境内自然人,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与石俊峰先生系夫妻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企业名称: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柘塘镇柘宁东路347号3幢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美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朱香兰为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080268188R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3-10-25 至 2033-10-24

  主要股东情况:

  ■

  ■

  注:南京贝利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南京美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也是南京贝利的普通合伙人,由石俊峰和朱香兰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石俊峰先生与朱香兰女士系夫妻关系,朱香兰女士控股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贝利”),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和南京贝利为一致行动人。上述一致行动人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情况:

  ■

  四、信息披露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及南京贝利未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因导致其持股比例累计减少8.28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会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0.629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2.349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下降8.2899%。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4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和1.1989%。南京贝利已于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9月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820,372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82,987,551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82,051,352股增加至565,078,903股。

  综上所述,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及南京贝利累计持股比例减少8.2899%。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公司总股本为482,091,352股。

  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公司总股本为565,078,903股。

  3、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及南京贝利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39,306,052股。其中,石俊峰先生持有的13,050,000股股份目前处于质押状态,主要是为其个人融资需要提供担保。

  除上述股份质押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受制的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石俊峰、朱香兰身份证明文件、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龙蟠科技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__________________

  石俊峰

  年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__________________

  朱香兰

  年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3: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年月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1:__________________

  石俊峰

  年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__________________

  朱香兰

  年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3: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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