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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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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9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发改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2]891号)文,本公司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在广东省发改委开展的煤电项目优选中排位第一。根据省内煤电项目优选结果,广东省发改委同意将国家“十四五”电力建设规划新增我省的200万千瓦煤电建设规模用于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万千瓦)建设。

  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拟建设2台100万千瓦级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建设地点为汕尾市陆丰甲湖湾电厂厂区,属现有厂址扩建项目。公司将根据广东省发改委、汕尾市发展改革局有关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落实项目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及建设条件,待条件具备后按程序申报项目核准,尽快开工建设,确保“十四五”建成投产。

  本项目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实施时间与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评估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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