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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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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4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82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并于2022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公司将于《反馈意见回复报告》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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