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32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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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刘继国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张治宇董事、方宪法董事、马智慧董事、薛立品董事、王书茂董事、徐立友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其中李鹏监事、杨昆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丽娜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中国一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整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中国一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售部分资产并签署《资产出售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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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议案名称:公司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并签署《增资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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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议案名称:中国一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终止经营并解散注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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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及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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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增加公司与采埃孚一拖(洛阳)车桥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金额的议案
3.01 议案名称:增加《销售框架协议》 2022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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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议案名称:增加《采购框架协议》2022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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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议案名称:增加《技术许可协议》2022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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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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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01-1.03、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截止2022年6月7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548,485,853股不计入该等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旭、刘川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33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函》,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邱志千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中信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孙鹏飞先生担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刘梦迪女士、孙鹏飞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附:孙鹏飞先生简历
孙鹏飞,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总监。2010年7月加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历任高级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总监等职,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在保荐业务执行过程中,孙鹏飞先生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