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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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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2-038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1,2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2%,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再冻结状态,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基本情况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获悉,控股股东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丽湾”)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解除冻结及司法再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司法再冻结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瑞丽湾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瑞丽湾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瑞丽市法院已指定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担任瑞丽湾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日、2022年1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法院受理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清算被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瑞丽湾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瑞丽湾目前处于破产清算过程中,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与瑞丽湾为不同法人主体,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层稳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4.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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