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0 证券简称: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9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议增加2021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本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江铃汽车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7),决定于2022年6月2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关于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函》,提议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2022年)》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2022年)》的内容如下:
鉴于江铃汽车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提高经营效率,拟对《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九条进行如下修订:
第一百二十九条原文如下: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投资运用资金超过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投资项目。”
修订后的第一百二十九条如下: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投资运用资金达到或超过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对外投资项目,和投资运用资金达到或超过公司净资产百分之五十的除对外投资以外的其他投资项目,以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投资事项。”
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认为上述议案的内容属于江铃汽车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议案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354,1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3%,持股比例超过3%。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议案的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临时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2022年)》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刊登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不变。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50 证券简称: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2022—020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提议增加2021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本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江铃汽车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7),决定于2022年6月2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的《关于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函》,提议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2022年)》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354,1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3%,持股比例超过3%。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议案的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临时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2022年)》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原《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20日至5月27日以书面表决形式批准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0日。B股股东应在2022年6月15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6月20日下午3: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中国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迎宾中大道2111号江铃汽车大厦20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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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项议案详见2022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及《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
第6-16项议案详见2021年12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
第17项议案详见2022年6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提议增加2021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第6-16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在对议案的表决中,涉及福特汽车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股东福特汽车公司回避表决;涉及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涉及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涉及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股东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第1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第17项议案外的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
此外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报告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出席的人士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B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出席人士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
非江西省南昌市本埠的公司股东(包括B股股东)可以通讯方式预约登记。(出席会议的回执见附件2。)
登记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6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迎宾中大道2111号公司证券部
2、大会预期不超过一天。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勤、袁君
电话:86-791-85266178
传真:86-791-8523283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50
(2)投票简称:江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4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董事会决议》。
(2)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函》。
(3)《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董事会意见》。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股份类别(A股或B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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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致: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2年6月2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账号:
股东签署:(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