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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36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14日上午10: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5名,董事刘存玉、王玉民及独立董事冼国明、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刘国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取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决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反复、充分、慎重的协商讨论,综合考虑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及对市场的影响,认为目前审议确定公司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关联交易的具体额度等事项仍不十分成熟。秉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谨慎性原则,故公司取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待充分论证清晰后再行审议确定。

  因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涉及上述两个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取消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37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14日上午11: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王学贵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主持了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学贵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取消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决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反复、充分、慎重的协商讨论,综合考虑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及对市场的影响,认为目前审议确定公司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关联交易的具体额度等事项仍不十分成熟。秉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谨慎性原则,故公司取消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待充分论证清晰后再行审议确定。

  同意 5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38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决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原定于2022年6月29日(星期三)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召开的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的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3日(星期四)

  6、股东大会提案:

  (1)关于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关于预计2022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二、取消召开股东大会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反复、充分、慎重的协商讨论,综合考虑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及对市场的影响,认为目前审议确定公司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关联交易的具体额度等事项仍不十分成熟。秉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谨慎性原则,故公司取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待充分论证清晰后再行审议确定。

  因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涉及上述两个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取消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取消上述相关议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取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给予公司的支持与理解。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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