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354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取得其他相关备案、批准或核准等程序,能否获得该等备案、批准或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披露的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