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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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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5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收到天津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商永鑫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以下简称“天津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商永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2022〕17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商永鑫:

  经查,你担任上市公司泰达股份董事期间,你母亲朱秀兰名下证券账户于2021年7月30日买入“泰达股份”股票10,000股,成交金额41,000元,又于2022年1月20日全部卖出,成交金额47,01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上述警示函所涉董事亲属短线交易的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1月22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

  商永鑫先生收到上述警示函后表示接受天津证监局的监管措施决定,将引以为戒,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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