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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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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2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暨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3月14日,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公司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自2022年3月14日(首次增持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继续择机增持本公司股票,拟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2%,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2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通过协议转让、集中竞价等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2022年4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自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通过协议转让、集中竞价等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截至2022年6月13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已完成增持计划下限的50%,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后续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是蓉珠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0,775,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3.31%,通过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桓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7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91%;一致行动人陆鹏先生持有公司17,5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9.6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4.85%。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二)增持股份的方式和种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拟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首次增持日已增持数量)。

  (四)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依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走势择机实施增持操作。

  (五)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首次增持之日(2022年3月14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若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通过协议转让受让黄蕾女士所持有的日桓投资3.9216%的股份,即通过本次协议转让是蓉珠女士间接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相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00,000股,共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是蓉珠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0,775,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3.31%,通过日桓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7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91%;一致行动人陆鹏先生持有公司17,5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9.6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4.85%。

  本次增持实施后,是蓉珠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1,375,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3.98%,通过日桓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8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02%;一致行动人陆鹏先生持有公司17,5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9.6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5.64%。

  截至2022年6月13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已完成增持计划下限的50%,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后续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是蓉珠女士及陆鹏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增持实施完毕之后6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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