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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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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2-3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6月13日(星期一)在公司本部V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本届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6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将首次授权日/授予日确定为2022年6月13日,以5.71元/份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5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534.00万份股票期权,以2.86元/份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冯军强、穆光远、林维声、郑宇作为拟激励对象,董事黄培钊作为拟激励对象林维声姐夫,两人之间存在一致行动人的关系,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都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激励资格。现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65人调整为163人;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授予数量由2,300.00万份/万股调整为2,288.00万份/万股,首次授予数量由1,840.00万份/万股调整为1,834.00万份/万股,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540.00万份调整为1,534.00万份,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300.00万股不变,预留部分权益460.00万份调整为454.00万份。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一致。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冯军强、穆光远、林维声、郑宇作为拟激励对象,董事黄培钊作为拟激励对象林维声姐夫,两人之间存在一致行动人的关系,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都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2-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13日(星期一)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送达。本届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列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4、除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激励资格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5、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6、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授予日为2022年6月13日,该授权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权日/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将首次授权日/授予日确定为2022年6月13日,以5.71元/份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5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534.00万份股票期权,以2.86元/份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2-3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上午9:15—2022年6月13日下午15:00时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瓮安县工业园区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5、主持人:黄培钊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349,582,6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86,862,627股的39.4179%。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持股在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共8名,代表股份1,288,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886,862,627股的0.145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348,294,1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86,862,627股的39.272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288,5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6,862,627股的0.1453%。

  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2-28),公司独立董事李伟相作为征集人已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表决权。经公司确认,在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期间,无征集对象委托征集人进行投票。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49,353,4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4%;229,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59,3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2.2126%;反对22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7.78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349,353,4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4%;229,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59,3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2.2126%;反对22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7.78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2.0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为:349,353,4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4%;229,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59,3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2.2126%;反对22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7.78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2.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349,353,4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4%;229,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59,3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2.2126%;反对22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7.78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2.04、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为:349,353,4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4%;229,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59,3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2.2126%;反对22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7.78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2.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349,353,4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4%;229,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59,3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2.2126%;反对22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7.78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2.0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为:349,353,4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4%;229,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59,3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2.2126%;反对22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7.78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2.07、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为:349,366,7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2%;215,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72,6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3.2447%;反对21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6.75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2.08、股票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349,366,7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2%;215,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72,6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3.2447%;反对21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6.75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2.0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为:349,366,7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2%;215,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72,6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3.2447%;反对21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6.75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2.10、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349,353,4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4%;215,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13,3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59,3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2.2126%;反对21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6.7553%;弃权1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32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49,353,4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4%;215,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13,3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59,3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2.2126%;反对21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6.7553%;弃权1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322%。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49,353,4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4%;215,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13,3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59,3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2.2126%;反对21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6.7553%;弃权1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322%。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49,353,4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4%;215,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13,3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59,3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2.2126%;反对21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6.7553%;弃权1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322%。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49,353,4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4%;215,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13,3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59,3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2.2126%;反对21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6.7553%;弃权1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322%。

  7、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49,366,7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2%;215,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72,6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3.2447%;反对21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6.75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49,366,7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2%;215,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72,6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3.2447%;反对21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6.75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48,320,4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9%;1,262,25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2.0411%;反对1,262,2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7.95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48,320,4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9%;1,262,25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2.0411%;反对1,262,2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7.95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48,320,4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9%;1,262,25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2.0411%;反对1,262,2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7.95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48,320,4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9%;1,262,25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2.0411%;反对1,262,2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7.95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48,320,4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9%;1,262,25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2.0411%;反对1,262,2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7.95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48,320,4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9%;1,262,25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2.0411%;反对1,262,2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7.95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48,320,4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9%;1,262,25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2.0411%;反对1,262,2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7.95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48,320,4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9%;1,262,25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2.0411%;反对1,262,2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7.95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48,320,4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9%;1,262,25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2.0411%;反对1,262,2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7.95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48,320,4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9%;1,262,25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2.0411%;反对1,262,2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7.95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01,039,4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8%;215,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72,6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3.2447%;反对21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6.75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林维声、吴益辉、黄培钊、黄林华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01,039,4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8%;215,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72,6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3.2447%;反对21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6.75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林维声、吴益辉、黄培钊、黄林华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01,039,4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8%;215,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72,6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3.2447%;反对21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6.75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林维声、吴益辉、黄培钊、黄林华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综上,上述1—8、10—18项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9、19—21项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视频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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