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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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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2-037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8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袁正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以书面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2、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金兰功率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及金兰功率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对金兰半导体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6,00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持股比例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1)。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2-038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8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国强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整合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2-039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信息

  1、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4月11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4月20日公告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2,821,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7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2,122,075.00元,转增57,128,4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99,949,400股。

  公司以总股本14,282.10万股为基数,增加5,712.84万股,截至目前,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4,282.10万元变更为19,994.94万元。

  2、根据《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根据上述公司变更事项,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新的《公司章程》将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2-040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结项项目名称:半导体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剩余募集资金7,331.42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决策程序:本事项已经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洁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已实施完毕,2022年6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对上述项目结项,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7,331.42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27号《关于核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9月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3,723,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8,987,969.8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0)00118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实施方案的议案》,根据《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上述项目除“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外,均按原计划投入,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形。公司已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事项,该项目已结项。

  截至2022年5月31日,“半导体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为13,077.0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7,331.42万元(该余额包含利息收益),相关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净额的16.33%(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半导体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的基本情况

  半导体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无锡新吴区电腾路6号。实施主体为无锡电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将引进先进的半导体功率器件封装及测试设备,引进优秀技术人才,壮大公司半导体功率器件技术团队,创建与公司业务迅速发展相适应的半导体功率器件封装测试平台,实现高可靠性、高一致性、以及高功率密度、超低损耗、高集成度的功率器件封装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有助于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升产品利润率及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有助于增强公司对产品质量的管控,加强产品的可追溯性;同时,自建封装产线有助于公司突破半导体功率器件在封装环节的技术瓶颈,率先在国内进行半导体封装技术的创新,进而促进半导体功率器件产品的创新,有效推动我国半导体功率器件封装测试行业的发展,将公司打造成为行业领先的半导体功率器件制造与服务供应商。

  根据《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半导体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为32,014.9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20,000.00万元,预计建设进度为18个月。目前半导体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5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3,077.0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7,331.42万元。相关资金在股东大会审议前亦将用于合同尾款支付和形成银行孳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剩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管控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审慎的使用募集资金,并结合自身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的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此外,本次募投项目结项节余金额亦包括项目完工后的部分合同尾款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所得的利息收入,因该等合同尾款预计支付时间较长,公司计划将结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来,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该项目剩余的合同尾款。

  四、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半导体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拟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7,331.42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相关资金亦将用于项目合同尾款支付和形成银行孳息。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因履行完毕而终止。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半导体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的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余额7,331.42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7,331.42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整合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2-041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29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6号新洁能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9日

  至2022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6月1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6月22日下午15:30前送达,书面信函或邮件登记需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书面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书面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2年6月22日(9:00-16:00)。

  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6号新洁能公司主楼一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请务必提供相关证明身份的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6号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慧玲

  联系电话:0510-85618058-8101

  电子邮箱:Info@ncepower.com

  邮编:214028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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