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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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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9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3号楼836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情况,公司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0.48元/份调整为29.48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1.88元/份调整为20.88元/份。

  董事杨明先生、林先锋先生为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当值总裁的议案》。

  鉴于公司当值总裁杨明先生任期将于2022年6月30日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董事、轮值总裁、副总裁杨明先生为公司当值总裁,其任期自2022年7月1日起一年。根据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及《轮值总裁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杨明先生担任当值总裁期间,行使总裁的职权,履行总裁相应的职责,承担《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当值总裁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0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3号楼836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文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0.48元/份调整为29.48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88元/份调整为20.88元/份,是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的调整。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0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1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份30.48元调整为每份29.48元;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份21.88元调整为每份20.88元。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2018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7月2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8年7月2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完成了相关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五)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七)2019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6月26日办理完成。

  (八)2019年7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完成了相关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九)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一)2019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12月25日办理完成。

  (十二)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四)2020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7月28日办理完成。

  (十五)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9月25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十六)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七)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八)2021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1月29日办理完成。

  (十九)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十)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十一)2021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7月30日办理完成。

  (二十二)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9月24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2021年9月29日,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

  (二十三)2021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十四)2021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10月8日办理完成。

  (二十五)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十六)2021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10月28日办理完成。

  (二十七)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十八)2022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3月3日办理完成。

  (二十九)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十)2022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5月10日办理完成。

  (三十一)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期权行权价格调整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总股本458,529,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5月6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455,382,5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270.747万股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84万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4月30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459,733,7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4月21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782,848,4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5,073,262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5月24日实施完毕。

  公司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董事会拟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因此:经2018年度权益分派,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份54.81元调整为每份53.81(54.81-1.00)元;经2019年度权益分派,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份53.81元调整为每份52.81(54.81-1.00-1.00)元;经2020年度权益分派,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份52.81元调整为每份30.48((54.81-1.00-1.00-1.00)/(1+0.7))元;经2021年度权益分派,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份30.48元调整为每份29.48(((54.81-1.00-1.00-1.00)/(1+0.7))-1.00)元。

  因此:经2019年度权益分派,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份39.19元调整为每份38.19(39.19-1.00)元;经2020年度权益分派,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份38.19元调整为每份21.88((39.19-1.00-1.00)/(1+0.7))元;经2021年度权益分派,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份21.88元调整为每份20.88(((39.19-1.00-1.00)/(1+0.7))-1.00)元。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是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的调整,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和调整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0.48元/份调整为29.48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88元/份调整为20.88元/份,是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的调整。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价格具有相应的依据,调整股票期权价格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已履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调整事项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当值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轮值总裁管理制度》,当值总裁每届任期为一年,当值总裁轮值期限届满前,下任当值总裁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当值总裁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轮值总裁中筛选。

  鉴于公司当值总裁杨明先生任期将于2022年6月30日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继续聘任董事、轮值总裁、副总裁杨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当值总裁,其任期自2022年7月1日起一年。根据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及《轮值总裁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杨明先生担任当值总裁期间,行使总裁的职权,履行总裁相应的职责,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6月14日

  

  附件:杨明先生简历

  杨明,男,1980年4月生,2002年7月至2004年5月任富士康科技集团NWING事业群研发工程师;2004年6月至2005年7月任麦克奥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2005年8月至2011年5月历任南靖万利达科技有限公司网控事业部项目经理、项目部经理;杨明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轮值总裁、当值总裁、副总裁,董事任期自2014年12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轮值总裁任期自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当值总裁任期自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副总裁任期自2013年8月28日至2023年6月30日。

  杨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471,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4%。除此之外,杨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3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

  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Intretech (HK) Co.,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盈趣”)以2,520.00万瑞士法郎(约17,594.64万元人民币)收购瑞士公司SDH Holding SA(以下简称“SDH”)和SDATAWAY SA(以下简称“SDW”)各70%的股权(第一阶段股权收购),并拟于2019-2023年每年收购SDH和SDW各6%的股权,剩余30%股权的总金额合计1,080.00万瑞士法郎(约为7,540.56万元人民币,第二阶段股权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

  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22)。香港盈趣已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向SDH和SDW原股东支付了第一阶段股权转让款2520.00万瑞士法郎(约为17,594.64万元人民币),同时交易主体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完成了本次交易项下第一阶段股权的交割。自交割之日起,香港盈趣持有SDH和SDW各70%股权,SDH和SDW成为香港盈趣的控股子公司,并于2018年12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2019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香港盈趣已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向SDH和SDW原股东支付了第二阶段股权收购中协议约定的2019年股权转让款,约217.20万瑞士法郎(约1,516.99万元人民币),同时交易主体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完成了本次交易项下SDH和SDW各6%的股权交割。自交割之日起,香港盈趣持有SDH和SDW各76%股权。

  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香港盈趣已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向SDH和SDW原股东支付了第二阶段股权收购中协议约定的2020年股权转让款,约164.83万瑞士法郎(约1,229.30万元人民币),同时交易主体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完成了本次交易项下SDH和SDW各6%的股权交割。自交割之日起,香港盈趣持有SDH和SDW各82%股权。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香港盈趣已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向SDH和SDW原股东支付了第二阶段股权收购中协议约定的2021年股权转让款,共96.00万瑞士法郎(约675.54万元人民币),同时交易主体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完成了本次交易项下SDH和SDW各6%的股权交割。自交割之日起,香港盈趣持有SDH和SDW各88%股权。

  近日,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香港盈趣向SDH和SDW原股东支付了第二阶段股权收购中协议约定的2022年股权转让款,共96.00万瑞士法郎(约652.19万元人民币),同时交易主体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完成了本次交易项下SDH和SDW各6%的股权交割。自交割之日起,香港盈趣持有SDH和SDW各94%股权。

  关于《股权收购协议》第二阶段股权收购的后续事项,公司与交易对方将在2023年度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条件和条款予以履行。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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