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6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2-028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提议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将期满离任并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0)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2-02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将期满离任并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离任的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蒋岳祥先生因任职即将届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蒋岳祥先生的辞职将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蒋岳祥先生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蒋岳祥先生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蒋岳祥先生在任期内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闫国庆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闫国庆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简历详见附件),并接替蒋岳祥先生担任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闫国庆先生,中国国籍,1960年10月出生,中山大学经济学专业学士,东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美国加州大学MBA,东北大学科技哲学专业科技经济发展战略方向博士,辽宁大学国际金融专业博士后。曾任沈阳市外经贸委国际贸易研究所副所长、沈阳亨通外贸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沈阳市辽中县副县长、浙江万里学院副校长兼商学院院长。现任宁波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宁波中东欧国家合作研究院)院长,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闫国庆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2-030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6月1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2年6月28日 9:00-16:30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18F(A)、19F、20F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持股性质、数量:

  2.受托人姓名:证件号码:

  3.授权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4.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