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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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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53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59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同意将营口港调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名单。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十一)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83名激励对象办理2,042,666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

  (十二)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名因正常调动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71,2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3469136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三)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7名因正常调动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70,535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其中4人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回购价格为4.1629136元/股,3人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回购价格为5.2199136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回购注销的原则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因正常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闻祖毅、郑金京等7人因正常调动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公司需对上述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二)回购数量及比例

  本次不满足激励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0,535股,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2.20%,占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的0.0096%。

  (三)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按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公司在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间实施了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0年6月15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7元(含税),于2021年6月1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60864元(含税),于2022年5月20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4元(含税),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需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历次利润分配的每股的派息额总和;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中,属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4.71元/股调整为4.1629136元/股,属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5.59元/股调整为5.2199136元/股。具体如下:

  ■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所需回购资金总额为803,924.72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70,535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2022年6月9日收市后的1,781,486,278股减少至1,781,315,743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注销事项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0,535股,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2.20%,占会议召开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的0.0096%。

  2.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间实施了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中,属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4.71元/股调整为4.1629136元/股,属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5.59元/股调整为5.2199136元/股。

  3.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所用资金较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170,535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上述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以及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及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监事会审核意见;

  5.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名单;

  6.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附件: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名单

  一、总体情况

  ■

  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名单(7人)

  ■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2054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北部湾港股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情况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为: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不超过30,000万元(含);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4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确定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确定将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的50%-100%用于股权激励,其余部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将优先用于股权激励;6月3日公司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8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8日、2019年1月5日、2月26日、4月10日、6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7月3日收盘时,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848,166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0307%;最高成交价为9.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5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150,436,469.6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

  根据前述的回购股份用途安排,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符合条件的214名激励对象授予7,366,600股限制性股票。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符合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授予394,300股限制性股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剩余9,087,266股股份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三、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原因及股份变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鉴于公司短期内无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具体计划,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回购股份三年期限届满前,将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9,087,266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股份注销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从2022年6月9日收市后的1,781,486,278股减少至1,772,399,01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注销事项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尚需股东大会批准,以及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并依法履行相应的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四、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是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核,认为:

  1.鉴于公司短期内无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具体计划,公司拟在三年期限届满前,将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9,087,266股股份进行注销,本次股份注销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9,087,266股。

  2.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但尚未使用;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的要求;本次注销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注销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手续,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监事会审核意见;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2055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有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满足激励条件,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70,535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具体详见2022年6月11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70,53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7月25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第9层917室证券部

  3.联系人:向铮、黄清

  4.联系电话:0771-2519801

  5.传真:0771-2519608

  6.电子邮箱:bbwg@bbwport.com

  7.邮政编码:530201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2056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2年6月10日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2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的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10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

  注: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1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材料》。

  2.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登记方式: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6月23日9:00起至2022年6月27日会议召开时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止(法定节假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放假日不接受现场登记)。

  3.登记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第9层917室证券部及会议现场。

  4.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务必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交会务人员和见证律师对股东资格进行验证。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明、邹静璇

  联系电话:0771-2519801

  传真:0771-2519608

  电子邮箱:bbwg@bbwport.com

  会议费用:出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2

  2.投票简称:“北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特此通知。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                   出席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及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表决权限为(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   )一、股东代理人按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二、如实根据本人/本单位如下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

  说明:

  1、请在相应议案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就某表决事项下未予填写、重复填写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的表决票,视为就该表决事项予以“弃权”。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3、授权委托书的每页需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自然人签名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人实际持股为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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