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6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2-035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5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下属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2-03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或“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公司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滕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州公路港”)、滕州传化智慧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州传化智慧园”)与上海鸿彤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彤”)、鸿升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升新置业”)、滕州嘉益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州嘉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滕州传化智慧园所持青岛辉宏盛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包含目标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滕州华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持有土地(含资产债权等)及其开发权等转让给上海鸿彤,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9,33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此项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鸿彤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P9DB7C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2816号1幢9层

  成立时间:2020-05-19

  法定代表人:宋堃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务信息咨询;旅游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升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上述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本次交易由上海鸿彤的关联公司鸿升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滕州嘉益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公司名称:鸿升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9605936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金石路1688号C-305

  成立时间:2011-02-25

  法定代表人:陆瑶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自然人陆瑶持股98%,沈涛持股2%。

  上述公司、自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公司名称:滕州嘉益房地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MA3W18MRXX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北辛街道翔宇经典A座5楼

  成立时间:2021-02-08

  法定代表人:陈业飞

  注册资本:118,52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滕州赢品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上述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

  滕州传化智慧园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称为“标的股权”)以及项目公司持有的土地(含资产债权等)及其开发权。

  2、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青岛辉宏盛世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MA9518JD2C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大道东、滦河路北

  成立时间:2021-09-29

  法定代表人:李胜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物业服务评估;品牌管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滕州传化智慧园持股100%。

  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滕州华轩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MA951TA73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北辛街道微湖路北滕州客运换乘中心西500米

  成立时间:2021-10-08

  法定代表人:李胜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青岛辉宏盛世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财务数据:

  单位:元

  ■

  项目公司现已依法竞得位于滕州市红荷大道南侧、鑫旺街西侧、冯河路北侧的TZ2021-31-1地块(69,333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和TZ2021-31-2地块(36,522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各方确认,截止2022年5月31日,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对项目公司持有的全部债权为55,220万元,滕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对项目公司持有的全部债权为9,110万元。

  4、公司持有上述目标公司、项目公司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为其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该标的公司理财等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作价依据:本次股权转让定价是基于标的公司、项目公司当前资产条件以及未来开发潜力,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款包含上海鸿彤受让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款5,000万元及公司下属公司持有项目公司债权转让款64,330万元,合计总金额为69,330万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滕州传化智慧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鸿彤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丁方:滕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戊方:鸿升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己方:滕州嘉益房地产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和“己方”在本协议中单称为“一方”或“各方”,且合称为“六方”。)

  第一条 目标公司概况

  1.1基本信息

  目标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在山东省胶州市设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

  1.2截至本协议签订时,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第二条 项目公司概况

  2.1基本信息

  项目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在山东省滕州市设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

  2.2截至本协议签订时,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2.3项目公司现已依法竞得位于滕州市红荷大道南侧、鑫旺街西侧、冯河路北侧的TZ2021-31-1地块(69333平方米)和TZ2021-31-2地块(36522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条 交易结构

  3.1乙方按照本协议第5.1条款之约定受让甲方持有的标的股权之51%,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如下:

  ■

  3.2乙方按照本协议第5.2条款之约定受让甲方持有的标的股权之剩余49%,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如下:

  ■

  3.3乙方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后,将通过目标公司间接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获得项目公司持有的全部土地(含资产债权等)及其完整开发权。

  第四条 交易价款总额

  4.1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基准日为2022年5月31日,交割日为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乙方享有。

  4.2各方确认,目标公司截至2022年5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为913,698,811.58元,负债为863,916,033.76元,净资产为49,782,777.82元。项目公司截至2022年5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为913,698,016.58元,负债为863,915,033.76元,净资产为49,782,982.82元。

  4.3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款总额为69,330万元(大写:陆亿玖仟叁佰叁拾万元)。

  4.4为避免疑义,各方明确:本协议中约定的交易价款为乙方受让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款,及乙方受让丙方、丁方截至2022年5月31日对项目公司持有债权的债权转让款。以下简称“交易价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程序及其他约定

  5.1第一次股权转让。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五(5)个工作日内,甲方、乙方共同配合将目标公司51%的股权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目标公司、项目公司的组织机构不变。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51%股权的当日,乙方将受让的目标公司51%股权质押给甲方(甲方作为质权人代表其甲方、丙方和丁方利益),作为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其所有义务的担保。

  5.2第二次股权转让。本协议项下交易价款偿付完毕后五(5)个工作日内,甲方、乙方共同配合将目标公司剩余49%的股权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甲方工作人员全部从目标公司、项目公司的组织机构中退出。

  5.3为避免疑义,各方明确:目标公司51%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完成当日,目标公司及项目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证照、财务账簿(原始凭证、记账凭证)、银行账户(含网上银行U-key等)、印鉴(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等重要资料和物品由甲方和乙方共管。

  5.4本次股权转让时涉及的相关税费(如有),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甲方和乙方依法各自承担。

  5.5乙方偿付完毕全部交易价款后,甲方退出目标公司、项目公司资料的共管,目标公司、项目公司资料全部由乙方管理。

  第六条 交易价款的支付

  6.1第一期交易价款

  2022年7月31日前,乙方向甲方(及丙方、丁方)支付交易价款37,750万元(大写:叁亿柒仟柒佰伍拾万元)。

  6.2第二期交易价款

  2022年9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及丙方、丁方)支付交易价款8,000万元(大写:捌仟万元)。

  6.3第三期交易价款

  2022年11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及丙方、丁方)支付交易价款23,580万元(大写:贰亿叁仟伍佰捌拾万元)。乙方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已支付的8200万元履约保证金转为最后一期交易价款中等额的交易价款。

  第七条 甲方、丙方和丁方的权利义务

  7.1甲方保证依法享有标的股权的所有权,对标的股权享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截至本协议签订日,标的股权上不存在任何质押、其他形式的担保或任何第三方权益,也没有被采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

  7.2甲方保证已按照其公司章程之规定,履行了此项转让所需的内部审批手续,以保证本协议的有效性。

  7.3丙方和丁方保证依法对项目公司享有的相关债权,对该债权享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截至本协议签订日,该债权不存在任何质押、其他形式的担保或任何第三方权益,也没有被采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8.1乙方具备受让标的股权、债权的主体资格,有充足的资金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8.2乙方保证按时支付交易价款。

  8.3乙方保证其已按照其公司章程之规定,履行了此项转让所需的内部审批手续,以保证本协议的有效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

  甲方逾期履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照交易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2乙方违约

  乙方逾期支付本协议第六条约定任何一期交易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交易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及丙方、丁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60日以上的,甲方(及丙方、丁方)有权选择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同意向甲方(及丙方、丁方)支付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逾期违约金(甲方及丙方、丁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将违约金扣除),并将已受让的标的股权退还给甲方。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不存在上市公司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标公司主要资产为公路港配套项目,转让目标公司股权,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与资源配置、进一步聚焦智能物流业务,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此次转让股权收益预计为217,222.18元,本次交易所形成的收益尚需审计机构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2-037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下属公司日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78,5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2年6月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以下简称“中行萧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化学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传化化学品的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传化化学品的累计担保余额为18,000万元,为传化化学品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0万元。上述担保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12-24

  注册资本:47,16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新世纪大道1818号

  法定代表人:陈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专用设备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与公司关系:传化化学品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2、保证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担保债权最高额本金为壹亿元整,及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正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保证责任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传化化学品向银行申请项目授信额度,主要是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支持其经营业务持续发展。传化智联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433,905.94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58,816.72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0.61%,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6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