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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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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业绩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西矿集团”)出具的《关于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受让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青海东台吉乃尔锂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7%股权之业绩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股东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青海东台吉乃尔锂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7%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2-006、2022-007、2022-012号)。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与西矿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公司以青海东台吉乃尔锂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锂资源公司”)27%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334,264.7628万元,受让控股股东西矿集团持有的锂资源公司27%股权。为保证公司全体股东未来收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要求,西矿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锂资源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后净利润合计不低于362,040.05万元,交易标的锂资源公司27%股权对应的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合计不低于97,750.8135万元。

  如锂资源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低于362,040.05万元,交易标的锂资源公司27%股权对应的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低于97,750.8135万元,西矿集团承诺将按照转让股权比例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现金补偿金额=(承诺锂资源公司2022年至2024年三年的合计经审计的净利润362,040.05万元人民币-锂资源公司2022年至2024年三年实际经审计后净利润)×转让的股权比例(27%)。

  如承诺期内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1.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2.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暴动等;3.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政府管制命令或决定等),致使锂资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或公司不再持有锂资源公司27%股权,则自前述情形发生的该年度起(含该年度),西矿集团可根据前述情形的影响程度,相应调整本承诺函下的承诺净利润数额等内容。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备查文件:

  《关于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受让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青海东台吉乃尔锂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7%股权之业绩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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