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6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2-016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茂军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1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2021年,电影行业依然受到疫情持续反复影响,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影视”)未能实现业绩承诺。为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相关补偿义务主体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约定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义务,应补偿股份由公司回购注销。

  为了保证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上述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回购对价、办理注销手续以及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1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曾茂军先生、尹香今女士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万达影视未能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补偿义务主体应补偿股份51,356,310股,相关补偿股份将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30,725,120股减少至2,179,368,810股,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2,230,725,120元变更为2,179,368,810元,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2号楼20层万达电影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2-017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谌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1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受到疫情较大影响未能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相关补偿义务主体应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向公司承担相应的股份补偿。本次业绩补偿方案符合上述协议的约定,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1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1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10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2-018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1年度业绩补偿

  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1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影视”)受疫情影响未能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主体将根据相关协议约定进行股份补偿,公司拟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2019年4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17号),核准公司向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投资”)、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莘县融智”)、林宁等20名交易对方发行316,985,827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万达影视95.7683%股权,发行价格为33.2元/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已于2019年5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原业绩承诺

  万达投资、莘县融智和林宁女士(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主体”)共同作为业绩承诺补偿主体,与公司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主体承诺万达影视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7.63亿元、8.88亿元、10.69亿元、12.74亿元。

  如万达影视在协议约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期内任一年度实际实现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为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补偿义务主体应依据协议约定的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

  (二)原业绩补偿安排

  1、计算公式

  盈利预测补偿期内,万达影视任一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补偿义务主体应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补偿义务主体各方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比例为:莘县融智、林宁女士按照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对价股份占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承担补偿义务,余下部分的应补偿股份由万达投资承担,万达投资对莘县融智、林宁女士的业绩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1)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2)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2、执行程序

  盈利预测补偿期内,在协议规定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发生万达影视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而需要补偿义务主体进行补偿的情形,上市公司应在该年年报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按照协议约定的公式计算并确定补偿义务主体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以下简称“应补偿股份”),并向补偿义务主体就其承担补偿义务事宜发出书面通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应补偿股份由上市公司以1.00元的总价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3、整体减值测试补偿

  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届满后,上市公司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该专项审核意见应与协议约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期最后一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同时出具。经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义务主体已补偿的股份总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则补偿义务主体应当另行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应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 = 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盈利预测补偿期内补偿义务主体已补偿及应补偿的股份总数。因标的资产减值而需另行补偿的,补偿顺序和程序参照协议的约定进行。

  上市公司与补偿义务主体同意,按协议约定的标的资产业绩补偿与整体减值测试补偿,合计不应超过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即补偿义务主体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总数总计不应超过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为购买标的资产所发行的股份总数。如补偿义务主体应补偿股份的数量超过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数量,则万达投资应以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

  4、补偿股份的调整

  上市公司和补偿义务主体同意,若上市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期内有现金分红的,补偿义务主体按协议约定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对应的在股份回购实施前上述年度累积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赠送给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期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则补偿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按协议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1+送股或转增比例)。

  (三)前次业绩承诺调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和2021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的议案》,同意对万达影视原业绩承诺方案进行调整并签订《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调整后的业绩承诺为:

  补偿义务主体承诺万达影视2021年度、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0.69亿元、12.74亿元,同时将补偿义务主体通过本次交易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延长至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期结束当年(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的公告》(2021-017号)。

  三、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收购资产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9-00022号),万达影视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1,113,070.14元,扣除占用公司的资金成本、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1,913,966.67元,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扣除2020年度,万达影视累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

  四、2021年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

  (一)疫情对电影行业的影响持续存在,短期内行业形势发生较大变化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电影行业产生了巨大冲击,2021年疫情的阴霾仍未散去,国内疫情持续反复,多地出现中高风险影院暂停营业情形,部分影视剧拍摄制作及上映计划被迫调整,整个行业形势短期内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疫情持续反复多地影院关停,全国电影票房下滑较大

  2021年,虽然国内电影市场逐步回暖,但由于多地疫情反复影院关停或管控限制、观众观影意愿下降及海外影片供应不足等原因,电影行业仍未能恢复至正常水平,全年实现票房472.6亿元,较2019年下降26.5%,观影人次11.7亿,较2019年下降32.3%。根据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国家电影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电影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影院暂停营业,低风险地区影院严格执行不超过 75%的上座率限制,全国影院最多时超过3,000家影院暂停营业,多部重要影片纷纷撤档,作为全年最重要的档期之一的暑期档受到严重影响,整体票房较2019年同期减少近100亿元,而2021年下半年,全国实现票房178.3亿元,较2019年同期下降41.4%,观影人次4.9亿,较2019年同期下降46.7%。

  2、疫情反复影响拍摄及制作进度,国产影片生产减少,投资成本增加

  电影生产通常分为剧本、拍摄、后期制作、发行上映等阶段,整个周期大约2-3年左右,行业具有较强的连续性特点,而两年来疫情的持续反复使很多影视剧拍摄、制作及发行进度被打乱,无法如期上映或播出,部分影视项目或因为疫情变化暂停拍摄、或因为资金问题取消、或因为主创疫情后档期发生变化延期,导致全年国产影片生产数量较疫情前有所减少。2021年共生产国产故事片565部,较行业停摆半年的2020年仅增加34部,而较2019年减少285部。

  同时,疫情导致电影行业成本有所上升,一方面疫情反复下影片的拍摄周期可能进一步拉长,影片制作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因疫情临时改变档期情况增多,改档上映可能投入更多宣发费用,而热门档期的集中趋势也进一步增加了单部电影的宣发成本。

  3、疫情反复影响观影意愿,影片票房无法充分释放

  自2020年7月电影行业复工之后,档期聚集效应和影片两极化现象日益明显。同档期影片竞争较为激烈,除少数头部电影能取得较高票房之外,其他影片不能有效释放票房潜力。2021年,虽然春节档、五一档、国庆档等重要档期票房表现为中国电影行业复苏释放出积极信号,但从整体来看,非档期时间上映电影依然较少,票房相对冷淡。

  2021年,节假日档期共30天,累计票房155.4亿元,占全年票房的36.3%,而2018年和2019年节假日档期票房占比只有18.5%和22.5%,档期票房占比较疫情前有所提高。同时各月票房表现冷热不均,除了包含重要档期的2月、5月和10月以外,其他月份票房均低于往年同期水平。除此之外,端午档、中秋档等小长假影片扎堆上映,多数影片票房无法充分释放,票房表现不及预期。

  (二)万达影视努力经营创收,但受疫情影响难以完成业绩承诺

  2021年以来,万达影视作为产业链上游影视制作与发行公司生产经营开始逐步恢复,努力经营创收,但由于疫情持续影响下电影行业整体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不确定性明显增加,短期内难以恢复至正常水平。一方面,疫情冲击下大部分上映影片票房不及预期,部分影片被迫延期上映,另一方面疫情的不确定性导致影片投资成本有所增加,部分原计划2020-2021年投资拍摄的电影和电视剧也因为疫情、资金等原因而取消,对万达影视的整体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导致万达影视难以完成业绩承诺,主要原因如下:

  1、受疫情反复影响主投主控影片票房不及预期

  2021年,万达影视主投主控的7部电影上映,除春节档电影《唐人街探案3》票房表现较好之外,受疫情反复之下多地影院关停、观众观影意愿下降、档期效应愈加明显、影片票房两极化加剧等重要因素影响,其他影片票房均不及预期,其中,《海底小纵队:火焰之杯》于2021年1月8日上映,映前点映票房近2,000万元,树立了低幼动画预售的新标杆,但正式上映时多地疫情复发,最终票房止步于5,326万元;《新大头儿子小头爸爸4》为万达影视系列IP电影,前三部分别取得了4,245万元、9,060万元和1.5亿元的票房成绩,第四部大电影整体质量和评分均高于前三部,但最终票房仅9,328万元,未达到预期;而郑渊洁作品首部真人电影《皮皮鲁与鲁西西之罐头小人》原定于2021年8月13日上映,因当时局部地区疫情爆发延期上映,错过了最适合该影片亲子类型的暑期档,最终票房也并不理想。

  除此之外,万达影视原计划2021年上映的《外太空的莫扎特》《天星术》《你是我的春天》《想见你》等较大体量的电影也因疫情反复未能如期上映,导致万达影视2021年电影制作与发行收入未能达到预期。

  2、影视剧投资成本因疫情反复变化而增加

  2021年,疫情的持续反复也导致万达影视影片投资成本有所增加,一方面部分影视剧拍摄制作周期被迫延长,例如电影《二哥来了怎么办》于2019年底开机,后因疫情突发拍摄中断,直至2020年6月恢复拍摄;电影《天星术》于2019年拍摄,但2020年后期补拍和特效制作阶段受疫情影响较大,直至2021年才制作完成;电影《想见你》原计划2021年底上映,但中途因疫情暂停拍摄,未能于年内上映;而电视剧《谢谢你医生》原定拍摄周期为120天,后因疫情反复多次暂停拍摄,最终耗时近两年时间终于完成,导致相关影视剧制作成本均不同程度的上升。另一方面,部分影片因疫情形势变化而临时变更档期,导致宣发成本增加,例如电影《唐人街探案3》原定于2020年春节档上映,前期已进行大量宣发投入,但因为疫情延期一年至2021年春节档,需要重新进行宣发,影片整体成本有所增加。

  五、2021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

  虽然万达影视2021年度经营业绩受到疫情反复较大影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但为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相关补偿义务主体将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约定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当期应补偿金额为1,705,029,488.50元,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为51,356,310股。

  经各方协商,比照2019年度业绩补偿方式,确定万达影视2021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责任由万达投资承担,即由万达投资补偿股份51,356,310股。

  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回购并予以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总股本将由2,230,725,120股减少至2,179,368,810股。为了保证业绩承诺补偿相关事项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回购对价、办理注销手续以及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业绩补偿暨回购注销股份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股东依照协议约定切实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1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审阅相关材料,独立董事认为:

  万达影视受疫情持续反复影响未能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1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是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作出的,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业绩补偿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1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万达影视受到疫情较大影响未能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相关补偿义务主体应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向公司承担相应的股份补偿。本次业绩补偿方案符合上述协议的约定,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1年度业绩补偿方案并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万达影视未实现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补偿义务主体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本次业绩补偿方案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业绩承诺方万达投资、莘县融智和林宁女士应回避表决,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并将继续督促公司及补偿义务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相关补偿承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收购资产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1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2-019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未能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补偿义务主体应补偿股份51,356,310股,相关补偿股份将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30,725,120股减少至2,179,368,81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230,725,120元减少至2,179,368,81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结合上述变更情况以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修订)》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章程修改并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2-020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9:15-9:25,9:25-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进行投票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2年6月2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2号楼20层万达电影第一会议室。

  9、注意事项

  (1)鉴于疫情管控考虑,为减少人员聚集,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尽可能通过网络形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疫情防护措施,并提供北京健康宝实时绿码及大数据行程码参会,外埠进京人员(包括14日内有京外旅居史在京人员)需严格遵守北京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公司查验、测温及登记工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第1-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4-15项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和2022年6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第9项、第13项、第14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关联股东也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中,第14项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通过,第15项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27日和6月28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和《会议回执》(附件二),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16:30,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万达电影证券投资部,信函请注明“万达电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10-85587602

  邮箱地址:wandafilm-ir@wanda.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涛、弥婷

  联系电话:010-85587602

  联系邮箱:wandafilm-ir@wanda.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六、备查文件

  1、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739

  投票简称:万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25-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个人/本单位出席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委托意愿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委托人联系电话:

  附件三: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致: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下午14:30举行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1、请拟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2年6月28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

  传真:010-85587500;邮箱:wandafilm-ir@wanda.com.cn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