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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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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股东感染风险及公共卫生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30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30日

  至2022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请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于2022年4月 30日披露的《海信视像2021年年度报告》《海信视像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海信视像2021年度审计报告》《海信视像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3)、《海信视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海信视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7)、《海信视像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9)、《海信视像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海信视像: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海信视像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4)。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所有现场参会的人员均需遵照如下登记流程。

  第一步:预约登记

  请有意参会的股东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交易日内将联系方式(手机号等)及下述有效证件发送邮件至zqb@hisense.com办理预约登记。上述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发送本人签字的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股东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发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发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扫描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发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第二步:现场登记

  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现场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13:00-13:30)办理现场登记。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现场登记,验证通过且符合防疫要求方可入场: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公司留存)和股东账户卡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 疫情防控提示

  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股东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拟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请关注并遵守青岛市相关健康状况申报等规定, 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本公司将严格遵守青岛市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采取查验健康码、行程卡、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以及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会场。若防疫要求发生变化,请以最新防疫要求为准。

  (二)联系部门:证券部

  (三)联系电话:(0532)83889556

  (四)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6楼证券部 刘莎莎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有效期: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特别注意事项:

  1、请股东委派代理人前,首先审阅本公告中的通知。

  2、为确保委托书准确送达及生效,委托书连同下文3中提到的其他文件的扫描件和原件均需送达本公司证券部,请将扫描件不晚于2022年6月24日发送至zqb@hisense.com;原件不晚于2022年6月28日按本通知中的邮寄地址送达本公司。

  3. 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授权委托书必须盖上法人印章,或经由获其正式授权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亲笔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2-021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因降职退出激励范围(合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9,000股);1名激励对象因降职但仍为公司业务骨干,需按其新任岗位所对应的标准重新核定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需调减50,000股);5名激励对象离职(合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90,000股);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拟将前述人员持有的相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609,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 1,308,261,222股减少至1,307,652,222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2年6月10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6楼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2年6月10日起45天内9:00-11: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刘莎莎

  4、联系电话:0532-83889556

  5、邮箱:zqb@hisense.com

  6、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6楼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 2022-016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06月0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由董事长程开训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购买上市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因降职退出激励范围(合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9,000股);1名激励对象因降职但仍为公司业务骨干,需按其新任岗位所对应的标准重新核定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需调减50,000股);5名激励对象离职(合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90,000股);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拟将前述人员持有的相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609,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 1,308,261,222股减少至1,307,652,222股。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相关资产出售协议及出售相关资产。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程开训先生、贾少谦先生、代慧忠先生、刘鑫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2-020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会议应出席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监事为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进行核查后,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认为: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或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需按其新任岗位所对应的标准重新核定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意对前述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对应数量及价格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2-019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资产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将15,314项注塑、钣金等相关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资产出售给海信集团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信控股”)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厨卫”),关联交易金额为20,639,250元人民币(合同金额)。

  ●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海信控股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共计31次,累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1,531万元人民币。(涉及外币的关联交易汇率采用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6月6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类的关联交易共计28次,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0,628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拟将15,314项注塑、钣金等相关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资产按照资产评估价值20,639,250元出售给广东厨卫(以下简称“本交易”、“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最终盈利金额需以审计后数据为准。

  (二)公司控股股东——海信控股亦为广东厨卫间接控股股东,且公司持有广东厨卫26%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东厨卫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披露的其他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6月9日以非关联董事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厨卫签订相关资产出售协议及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231952607U

  ■注册地:广东佛山顺德容桂

  ■主要办公地点:广东佛山顺德

  ■法定代表人:张明磊

  ■注册资本:7,757.51万元

  ■经营范围:吸油烟机、燃气灶、电烤箱、热水器、蒸箱、微波炉、洗碗机、消毒柜、软水机、净水机、水处理设备、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采暖热水设备、电暖器、电风扇及厨卫系统研究开发、制造与销售,并提供安装、售后、技术检测服务;生产经营金属制品(不含金、银制品)、塑料制品(不含废旧塑料)、模具、CD及DVD清洁用品、电视支架、电子零配件、自动化设备、通信配线设备、直播卫星电视接收天线、竹制品、木制品,提供以上产品相关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06%

  ■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海信控股亦为广东厨卫的间接控股股东,且公司持有广东厨卫26%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厨卫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广东厨卫为公司提供注塑、钣金等加工服务,资信状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对本交易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名称和类别

  本交易属于“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类的交易”。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资产,共15,314 项。

  2、交易标的在本次交易前属公司独家持有,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使用及维护情况正常,购置时间为2001年12月——2021年12月间,固定资产均已按会计准则计提折旧。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评估机构: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评估基准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3、采用的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方法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在对前述三种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的基础上,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评估结果:公司拟转让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20,639,250元;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不存在较大差异。

  4、成本法的具体评估方法

  基本公式:评估值一重置价值×成新率

  (1)重置价值的确定

  主要根据其功能、生产能力、配套情况、选用的材质等条件,在市场上选取品质及功能相同或相似的设备的全新现行市场价格,以确定设备的现行购置价格(或制造价格),再考虑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前期及其他费用以及建设期间的资金成本确定其重置价值。

  重置价值=设备的现行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增值税可抵扣金额

  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及基础费的计算基数为设备的含税价格:资金成本的计算基数为全部投资额;

  前期及其他费用由可行性研宄费、勘查设计费、项目前期环评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预(决)算编审费、工程监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构成,计算基数包括设备的含税购置价及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

  对采购周期较短、安装调试简单的单体设备,不考虑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

  (2)成新率的确定:

  对一般设备,按年限法确定设备的成新率;对重点设备采用年限法和打分法加权综合确定设备的成新率。

  年限法成新率=预计尚可使用年限/(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己使用年限)× 100%

  打分法确定的成新率:根据设备的各组成部分,通过现场观察判断确定各部分的成新率,然后根据各组成部分的权重,确定设备整体的打分法成新率。打分法成新率=Σ设备各组成部件的成新率×权重成新率=年限法确定的成新率× 40%+打分法确定的成新率× 60%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根据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海信视像科技拟转让一批机器设备市场价值评估项目》(青天评报字【2022】第 QDV077号和第 QDV051号),本次交易标的评估价为20,639,250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拟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为 20,639,250元。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允公正,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交易双方

  卖方: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买方: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价格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以上述资产评估价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为 20,639,250元。

  (三)支付方式

  资产转让次月支付6个月商承。

  (四)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

  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资产交付。

  (五)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准时支付货款,应自款项的最后支付日的次日起,每逾期一日向乙方交纳应付款部分的0.05%作为违约金。

  (六)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除服务条款外有效期至合同执行完毕。

  六、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海信视像科技拟转让一批机器设备市场价值评估项目》(青天评报字【2022】第 QDV077号和第 QDV051号),本次交易标的评估价为20,639,250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拟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为 20,639,250元。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八、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以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厨卫签订相关资产出售协议及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程开训先生、贾少谦先生、代慧忠先生、刘鑫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及本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所需,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九、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海信控股的子公司进行了1次房屋购置交易(公告编号:临 2021-049),截至目前已完成相关房屋购置款项支付,在该交易项下共计已向该房屋卖方支付103,283,882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2-015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设备出资认购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家电”)——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厨卫”/“标的公司”)增发的股份,投资额为设备评估值6,353.55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的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控股”)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共计37次,累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1,543万元人民币。(涉及外币的关联交易汇率采用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4月18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类的关联交易共计34次,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0,642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升注塑、钣金加工效率,公司以自有的注塑、钣金相关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对标的公司进行投资,认购标的公司增发的股份,认购股份占标的公司增发后总股份数的26%;交易价格以标的公司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为依据确定,公司以经评估(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设备出资6,353.55万元。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与标的公司原股东海信家电、青岛员利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员利公司”)共同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海信控股亦为海信家电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信家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披露的其他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43548J

  成立时间:1997年4月21日

  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慧忠

  注册资本:1,362,725,370元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

  主营业务:开发、制造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产品内、外销售和提供售后服务,运输自营产品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海信控股亦为海信家电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信家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资信状况说明

  海信家电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财务状况

  ■

  关联人主要财务数据(2021年度经审计,单位:元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明磊

  4、本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57.51万元

  5、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容奇大道1号

  6、成立日期:1999年11月24日

  7、经营范围:吸油烟机、燃气灶、电烤箱、热水器、蒸箱、微波炉、洗碗机、消毒柜、软水机、净水机、水处理设备、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采暖热水设备、电暖器、电风扇及厨卫系统研究开发、制造与销售,并提供安装、售后、技术检测服务;生产经营金属制品(不含金、银制品)、塑料制品(不含废旧塑料)、模具、CD及DVD清洁用品、电视支架、电子零配件、自动化设备、通信配线设备、直播卫星电视接收天线、竹制品、木制品,提供以上产品相关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

  8、增资前后标的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9、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0、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标的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1、标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方拟出资涉及的设备评估情况

  根据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青天评报字[2022]第QDV045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拟对广东厨卫进行出资涉及的设备类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63,535,500.00元。评估方法为成本法。评估基准日至本公告日,不存在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标的公司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为依据, 确定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15元人民币/股;公司的出资金额以2021年12月31为基准日的设备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为6,353.55万元人民币。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允公正,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方:

  甲方:海信家电

  乙方:员利公司

  丙方:本公司

  (一) 增资扩股的具体事项

  以标的公司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为依据,确定增资价格为人民币3.15元/股。甲乙丙三方作为标的公司的合法股东,同意各股东出资额度如下:

  海信家电放弃本次增资,员利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本公司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17万元(出资金额人民币6,353.55万元)。

  本次增资前后股权变化情况详见本公告相关内容。

  (二) 增资款的缴付

  各方同意丙方以设备出资,出资金额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设备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为6,353.55万元。丙方承诺于标的公司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后15日内向标的公司一次性交付上述设备。

  (三)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所引起的标的公司和/或其他各方的全部直接损失应由该违约方承担。

  (四) 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协议各方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提升注塑、钣金加工效率,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八、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以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的塑金、钣金相关设备出资,以认购广东厨卫增发股份的方式,对广东厨卫进行投资,同意并授权程开训先生签署相关《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关联董事程开训先生、贾少谦先生、代慧忠先生、刘鑫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及本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所需,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九、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海信控股的子公司进行了1次房屋购置交易(公告编号:临 2021-049),截至目前已完成相关房屋购置款项支付,在该交易项下共计已向该房屋卖方支付103,283,882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2-018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简称“本议案”)。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9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内,无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1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7月16日披露了《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7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1年8月13日,公司发布《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后,在资金缴纳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向其授予的全部/部分股票,部分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退出激励对象范围或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减少,导致激励对象由222人调整为216人,股票授予数量由21,513,000股调整为19,400,000股。

  7、2021年9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激励对象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19,400,000股;并于2021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8、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君合(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2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609,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君合(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依据、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简称“激励计划”)规定: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因辞职而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并注销。

  2、因激励对象职务调整而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发生降职,降职后不再符合参与本计划的职务要求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降职后仍为公司业务骨干的,按其新任岗位所对应的标准,重新核定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所调减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5名激励对象降职退出激励范围、1名激励对象降职后仍为公司业务骨干,按其新任岗位需调减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9,000股(简称“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295元人民币/股。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按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另有说明或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回购价格均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根据激励计划,本次公告后至实际回购操作前,若公司发生需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三)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与来源

  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所需资金总额为5,051,655元人民币。(实际回购时,若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则回购所需资金总额将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1,308,261,222股变更为1,307,652,222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后,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相应限制性股票。并认为: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进行核查后,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认为: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或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需按其新任岗位所对应的标准重新核定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意对前述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上述数量及价格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青岛)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回购注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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