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使用部分闲置本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赎回的情况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3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建投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议案具体内容登载于2022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意见登载于2022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
根据上述决议,2022年5月26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客户协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本次募集资金1,500万元购买天汇宝2号1天期,到期续作原期限,2022年6月7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资金放置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146.24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9,000元,实际年化收益率约为1.825%。截止本公告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二、公告日前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2018年-2020年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9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2021年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3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年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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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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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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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赎回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