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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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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架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2-015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架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市北物业”或“乙方”)拟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或“甲方”)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影响新市北物业的经营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和控股股东市北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市北物业拟与市北集团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根据市北集团委托,新市北物业为市北集团提供相关管理服务,主要包含场地设施改造、秩序维护服务、环境服务、客服接待、零星维修、物资采购、供应餐食等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

  鉴于市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新市北物业与市北集团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市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市北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4699646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罗岚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成立日期:1999年04月07日

  住所:上海市江场三路238号16楼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市政工程,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在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除经纪)。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北集团资产总额人民币3,900,798.9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186,938.16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41,893.3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5,688.9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框架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服务内容:根据甲方委托,乙方为市北集团提供相关管理服务,主要包含场地设施改造、秩序维护服务、环境服务、客服接待、零星维修、物资采购、供应餐食等内容。

  2、服务区域:市北集团指定区域。

  3、合同有效期限: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8月31日。

  4、费用标准:根据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及物资采购按实结算,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

  5、支付方式:先工后付,乙方应在每月终了后第5个工作日内出具结算单给甲方,甲方收到付费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费用(如遇节假日顺延)。乙方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开票内容以实际结算内容为准,税率按法定税率执行。如果甲方逾期一月仍未支付费用的,则每天按发票含税额金额的0.3%支付违约金(自逾期一月后的首日起计违约金)。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市北物业与市北集团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是新市北物业的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影响新市北物业的经营独立性。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在提请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罗岚女士、周晓芳女士在审议表决时已予以回避,其余5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是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云盟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三方股东签署《借款展期协议》,对原借款协议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原借款协议顺延三年,协议期满,若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为自动延期一个合同期限。本次借款展期的借款额度不变,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借款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采用固定利率,新增借款以每次支付借款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壹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原协议项下余额借款利率以2021年10月20日LPR上浮50bp确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2、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市北高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物业”)与市北集团签订《工程维修改造委托协议》。市北集团委托市北物业实施对市北园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其所属楼宇的维修改造项目。协议所涉项目预算价格合计为人民币4,802,561元,最终结算金额按市北集团指定审计单位的审计价格为结算价格。

  3、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孙公司上海云置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云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向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云置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置禾”)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欣云投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市北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一年,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协议期满,若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为自动延期一个合同期限。本次借款采取固定利率,以每次支付借款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壹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4、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聚能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聚能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能湾”)与上海市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总工会(以下简称“园区总工会”)签订《2021年长三角大数据行业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合作协议》,园区总工会委托聚能湾提供相应的活动服务支撑,包括策划咨询、文案与传播、设计、招募等服务。协议所涉服务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636,536.00元。

  5、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上海垠祥置业有限公司向股东提供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参股公司上海垠祥置业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其三方股东提供同比例借款合计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向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3,846.16万元。本次借款期限为1.5年,从资金汇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日起生效。本次借款为年利率,采取固定利率,即4.75%,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3、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2-017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16日(星期四)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至6月15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shibe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6月16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将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16日下午 13:00-14:00

  (二)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召开网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张羽祥先生;

  独立董事:何万篷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胡申先生;

  财务总监:李炜勇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6月16日(星期四)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至6月15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shibe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胡申  姚挺

  联系电话:021-66528130

  联系传真:021-56770134

  联系邮箱:zhengquan@shibe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

  附件:

  投资者关于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问题征询表

  ■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2-013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14)。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罗岚女士、周晓芳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15)。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罗岚女士、周晓芳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2-01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市北物业”或“乙方”)拟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不动产公司”或“甲方”)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影响新市北物业的经营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和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市北物业拟与不动产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根据不动产公司委托,新市北物业为不动产公司所有的市北云盛人才公寓提供相关管理服务,主要包含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客服接待、维修维保、物资采购、提供三餐等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

  鉴于不动产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新市北物业与不动产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不动产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不动产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MA1FY7HX5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俊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6月23日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50号305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为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提供筹备、策划服务,在智能、网络、计算机、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各类广告,酒店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停车场经营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婚庆服务,保洁服务,住房租赁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不动产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320,778.2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9,450.22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0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0.9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框架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服务内容:根据甲方委托,乙方为市北云盛人才公寓提供相关管理服务,主要包含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客服接待、维修维保、物资采购、提供三餐等内容。

  2、服务区域:上海市万荣一路89号市北高新云盛人才公寓项目。

  3、合同有效期限: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费用标准:根据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及物资采购按实结算,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

  5、支付方式:先工后付,乙方应在每月终了后第5个工作日内出具结算单给甲方,甲方收到付费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费用(如遇节假日顺延)。乙方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开票内容以实际结算内容为准,税率按法定税率执行。如果甲方逾期一月仍未支付费用的,则每天按发票含税额金额的0.3%支付违约金(自逾期一月后的首日起计违约金)。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市北物业与不动产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是新市北物业的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影响新市北物业的经营独立性。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在提请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罗岚女士、周晓芳女士在审议表决时已予以回避,其余5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是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云盟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三方股东签署《借款展期协议》,对原借款协议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原借款协议顺延三年,协议期满,若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为自动延期一个合同期限。本次借款展期的借款额度不变,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借款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采用固定利率,新增借款以每次支付借款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壹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原协议项下余额借款利率以2021年10月20日LPR上浮50bp确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2、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市北高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物业”)与市北集团签订《工程维修改造委托协议》。市北集团委托市北物业实施对市北园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其所属楼宇的维修改造项目。协议所涉项目预算价格合计为人民币4,802,561元,最终结算金额按市北集团指定审计单位的审计价格为结算价格。

  3、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孙公司上海云置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云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向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云置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置禾”)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欣云投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市北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一年,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协议期满,若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为自动延期一个合同期限。本次借款采取固定利率,以每次支付借款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壹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4、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聚能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聚能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能湾”)与上海市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总工会(以下简称“园区总工会”)签订《2021年长三角大数据行业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合作协议》,园区总工会委托聚能湾提供相应的活动服务支撑,包括策划咨询、文案与传播、设计、招募等服务。协议所涉服务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636,536.00元。

  5、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上海垠祥置业有限公司向股东提供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参股公司上海垠祥置业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其三方股东提供同比例借款合计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向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3,846.16万元。本次借款期限为1.5年,从资金汇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日起生效。本次借款为年利率,采取固定利率,即4.75%,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3、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604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市北B股   公告编号:2022-016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30日

  至2022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4-10项议案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5-7项议案业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市北高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上述资格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还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还须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登记,或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6月28日9:00—16:00。

  3、现场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靠近江苏路。乘地铁2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3号口出,也可乘公交车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到达。现场登记问询电话:021-52383315,传真电话:021-52383305。

  4、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以任何形式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2、鉴于股东大会资料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全文披露,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沟通互动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将对议案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进行简化。

  3、会议联系方式: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62号1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00436)。联系电话:021-66528130。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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