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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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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2-04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6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6月9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以及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推荐马小川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并增补其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6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董事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独立董事对上述人选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局提名,以及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推荐郑颖女士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增补其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6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董事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独立董事对上述人选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履行公司内部相应审批程序后选择业务品种进行合作,并提请董事局授权管理层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市场利率情况择优选择授信使用方案。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关于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议案

  现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择机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发行条款、募集资金用途等。同时提请董事局授权公司管理层,后续根据可续期公司债券实际发行情况,在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对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及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6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2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2-04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局提名,以及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同意提名马小川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并增补其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提名郑颖女士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增补其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局任期届满。(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次增补董事完成后,董事局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2年6月10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小川,男,36岁,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经济师。

  主要工作经历:2009年8月至11月,任中国石油西部管道公司独子山分公司会计;2009年12月至2010年4月,任中国石油西部管道公司财务资产处会计;2010年5月至2013年6月,任中国石油西部管道公司生产技术服务中心会计;2013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中国石油西部管道公司财务资产处财务经理,分管成本、预算、信息化工作;2017年12月至今,任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总监;2018年3月至2020年9月,任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任珠海市农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其中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任珠海市农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任珠海安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8年12月至2021年10月,任珠海航空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任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马小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财务总监,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任财务总监,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颖,女,43岁,会计学专业博士,副教授,财政部国际化高端人才,研究工作主要致力于国际国内会计准则制定与实施,多次参与国际会计准则修订、实施咨询工作。

  主要工作经历:2009年5月至今,历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2020年12月至今,任瑞博奥(广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广东赛肯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博铭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颖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2-043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现就提名郑颖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局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局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2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2-04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声明人郑颖,作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局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局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局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郑颖

  2022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2-045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公司于2022年6月9日上午10:00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27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

  (二)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6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董事的公告》。

  (三)特别说明事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四)上述议案属于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中将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

  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年6月23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珠海情侣南路278号2楼204室)。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15;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李然、明月。

  5、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7。

  2、投票简称:珠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6月27日召开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在相应的意见栏打“√”)行使表决权。

  ■

  注: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项议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加盖印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2年   月日      有限期限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2-046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278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局主席欧辉生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3人,代表股份290,247,9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55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75,769,9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98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4,477,9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74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1.00  2021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831,8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66%;反对41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3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2.00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01,0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49%;反对24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5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3.00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01,0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49%;反对24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5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4.00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831,8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66%;反对41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3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5.00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838,8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91%;反对29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07%;弃权1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69,3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1744%;反对29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95%;弃权1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060%。

  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易朝蓬、王蛟龙;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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