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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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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2-045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IDC业务:报告期内,因子公司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未达预期。经公司与审计师及资产评估公司测算,对其商誉计提减值准备63,089.82万元。根据公司结合香江科技的经营情况与当前同行业其他企业实际情况,其业绩情况及毛利率变化符合行业特点和变动趋势;公司对于前后年度对商誉减值计提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具备合理性,不存在前期减值不充分的情况。

  ●关于应收款项:报告期内,公司建筑施工业务受下游开发商恒大集团、泰禾集团流动性风险波及,IDC业务受汇天、南法信等客户项目回款延迟,影响了公司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因此计提坏账及减值准备约1.6亿元。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及减值准备,符合整体建筑施工行业实际情况;IDC业务受疫情影响完工延迟导致回款较慢,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公司收入确认依据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相关应收账款在2021年度转为单项计提原因充分且合理,以前年度不存在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关于存货:子公司香江科技为控制存货积压,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单定购”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订单组织原材料采购、配料及生产,公司发出商品主要为发往客户尚未验收的IDC设备与解决方案领域的产品。IDC设备与解决方案业务主要为IDC及通信行业相关设施提供硬件解决方案和各类设备。2021年末公司库龄在2年以上的发出商品余额为1,409.94万元。因IDC设备主要用于各工程项目,验收时间的长短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项目的进展。部分项目有一定的验收周期,虽然期末发出商品基本上均存在相应的销售订单与之相对应,但考虑部分发出商品迟迟未能验收,未来能否验收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故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将库龄在2年以上的发出商品可变现净值按照0元计算,因此 2021年末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关于合同资产:根据公开信息显示,2021年度恒大与泰禾集团相继爆发多项债务违约,票据无法兑付以及债券展期等暴雷事项,加上多地项目停工、烂尾的状况,泰禾集团在2021年业绩预告中披露预亏35亿元以上。公司与恒大集团旗下公司与泰禾集团旗下公司的应收账款在2021年度收回金额较小,同时应收票据出现大量无法兑付的情况。2021年8月,公司对泰禾集团旗下公司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诉讼,法院已判决本公司胜诉,由于对方尚未执行判决赔偿,且对方资产预计无法清偿债务。因此公司按新收入准则第四十一条要求,对合同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恒大集团项目以70%比例计提减值,对泰禾集团项目以100%比例,合同资产减值计提合理。

  ●关于业务招待费用:公司2021年新签订单较上年增长90.70%,报告期内两年业务招待费占新签订单的比重基本持平,业务招待费与新签订单的变动趋势一致。同时,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业务招待支出较少,2021年疫情得到控制,公司为维系客户、获取新订单,业务招待支出增加,具备合理性。

  ●风险提示:鉴于公司自上市后首年出现业绩下滑,且在报告期内进行了大额商誉减值及坏账计提,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434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收到《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并会同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及重组财务顾问,就《工作函》所涉及的问题逐项核查落实并予以回复,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关于IDC业务。该业务系公司于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注入资产,公司对此确认初始商誉14.64亿元,前期未计提减值。2018至2020年,香江科技业绩承诺完成率分别为101.48%、104.54%和101.42%。年报披露,公司2021年度IDC业务实现收入13.54亿元,同比下降35.48%,扣非后净利润5103.65万元,同比大幅下滑81.5%,同时公司计提商誉减值6.3亿元。同时我部关注到,报告期内公司IDC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2.32个百分点,至25.34%,低于重组作价时32.42%的预测毛利水平,其中IDC设备及解决方案业务毛利率下降8.91个百分点。

  请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1)区分细分业务类型,结合具体项目情况,包括所在区域、实际进度、成本变化和产能利用率等,核实公司IDC业务前期业绩确认的准确性,分析在业绩承诺期满后营收和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是否一致,如否,请说明理由;(2)结合标的公司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商誉减值测试主要参数、及与前期收购评估时的差异情况等,说明前后年度对商誉减值计提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存在前期减值不充分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重组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1)区分细分业务类型,结合具体项目情况,包括所在区域、实际进度、成本变化和产能利用率等,核实公司IDC业务前期业绩确认的准确性,分析在业绩承诺期满后营收和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是否一致,如否,请说明理由;

  一、香江科技细分业务变化及分析

  香江科技互联网数据中心(以下简称“IDC”)设备与解决方案、IDC系统集成、IDC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三大板块业务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及主营业务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IDC业务板块数据均为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层面数据,与城地香江年报披露的数据差异主要为城地香江年报披露数据包含了并购香江科技时因评估增值增加的折旧摊销等金额,进而影响了IDC业务板块主营业务成本的数据。

  香江科技三大板块主营收入、成本、毛利以及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一)IDC设备及解决方案业务变化分析

  1、IDC设备及解决方案业务收入变化分析

  香江科技IDC设备及解决方案业务板块自身与包括三大运营商、华为、ABB在内的主要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各年度主要客户变动不大。香江科技IDC设备及解决方案业务各年度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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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IDC设备及解决方案业务板块前五名销售金额统计口径为IDC设备及解决方案业务板块自身对外销售的客户,不包括IDC系统集成业务协同的影响。回款进度统计为截至2022年5月20日客户回款情况。IDC设备及解决方案业务板块与IDC系统集成业务板块均与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业务往来,2021年末,香江科技对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1.2亿元。

  香江科技IDC系统集成业务主要针对IDC投资方,IDC系统集成板块公司与客户签订项目承包合同,项目中涉及的部分产品、设备会由香江科技IDC设备及解决方案业务板块公司进行内部销售,以此发挥香江科技IDC全产业链布局的协同效应,香江科技IDC设备与解决方案受IDC系统集成业务收入下降的协同影响,香江科技2021年度及2020年度主要系统集成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2021年度,IDC设备及解决方案主营业务收入较2020年度下降28,165.09万元,下降比例24.85%,主要系IDC系统集成业务收入下降的协同影响导致其中的设备收入有所下降,同时因部分运营商和华为项目进展的原因导致运营商的设备收入和华为的设备收入有所下滑。

  2、IDC设备及解决方案业务产能变化分析

  香江科技IDC设备与解决方案业务的主要产品系列的产量、销量和产销率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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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IDC设备及解决方案产销率较2020年上升16.97%,主要系2021年项目延期,产量较2020年大幅下降,产量下降幅度大于销量下降幅度。2021年接入网系列产品产销率174.70%,销量大幅下降主要系接入网产品系列中的分纤箱产品价格及毛利较低,公司2020年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在2020年把已有订单执行完毕后,不再进行分纤箱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2020年收入较2019年上升的同时销量呈下降趋势,主要系2019年接入网系列产品中分纤箱销量大,单价低。

  3、IDC设备及解决方案业务成本变化分析

  香江科技IDC设备与解决方案业务的主要产品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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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微模块系列产品单位成本与云动力系列产品单位成本2021年度呈上升趋势,主要系2021年度产品主要材料铜材、板材的价格持续上涨;接入网系列单位成本较低,2021年单位成本增长主要系产品结构的变化,接入网系列中低成本的分纤箱销售减少。

  4、IDC设备及解决方案业务行业对比分析

  香江科技IDC设备及解决方案业务行业毛利率对比如下:

  ■

  2021年香江科技IDC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大幅下降,带动IDC设备及解决方案毛利率下降,同时,2021年主要材料铜材和板材价格上升。2020年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主要系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所致。香江科技与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区间基本一致,符合行业特点和变动趋势。

  (二)IDC系统集成业务变化分析

  1、IDC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变化分析

  香江科技IDC系统集成业务各年度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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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回款进度统计为截至2022年5月20日客户回款情况。IDC系统集成业务前五名销售金额统计口径为系统集成项目合同总销售额,包含IDC设备及解决方案业务的内部销售,即以IDC系统集成的客户维度统计。

  IDC系统集成业务主要是向IDC运营商或集成商提供各类IDC机房及机房配套设施的规划、安装、集成与施工服务,客户变动主要由于部分客户建设IDC机房后暂无施工需求,导致IDC系统集成业务板块客户变动较大,该变化符合香江科技自身业务特点及行业特性。

  2018年至2020年,香江科技IDC系统集成业务飞速发展,完成了北京大数据软件研发生产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立昂旗云南沙数据中心项目、广州汇云数据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深圳云计算创新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等规模较大的数据中心总包业务。

  2021年度,香江科技IDC系统集成主营业务收入较2020年下降45,429.94万元,下降比例57.13%,主要系因新冠肺炎疫情及客户延期开工的影响,集成项目工期延长,广州量光荔星数据中心项目一期,松江云佰数据中心项目,国家先进计算产业创新中心南京基地5号楼数据中心一期项目未能按约定工期完工验收。

  2、IDC系统集成业务人均产值变化分析

  香江科技IDC系统集成业务人均产值情况如下所示:

  ■

  2021年度,IDC系统集成业务人均产值较2020年下降67.63%,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客户延期开工的影响,集成项目工期延长,广州量光荔星数据中心项目一期、松江云佰数据中心项目、国家先进计算产业创新中心南京基地5号楼数据中心一期项目未能按约定工期完工验收,同时,2020年度产值中包含2.36亿元客户指定供材,为南法信数据中心项目客户指定供应商,包括粗装修工程、外电工程以及购买电线、木制板等材料,该部分公司议价能力较低,导致2021年人均产值下降13.69%。

  2021年度,香江科技IDC系统集成业务板块业务人数较上年增加12人,主要系2021年在手工程项目共计38个,较上年增加9个,在手项目较为充足。

  3、IDC系统集成业务成本变化分析

  香江科技IDC系统集成业务由于项目规模、项目需求的不同,不同项目之间成本差异较大,IDC系统集成业务成本情况如下所示:

  ■

  4、IDC系统集成业务行业对比分析

  香江科技IDC系统集成板块毛利率行业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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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江科技系统集成业务毛利与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区间基本一致,符合行业特点和变动趋势。

  (三)IDC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业务变化分析

  1、IDC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业务收入变化分析

  香江科技IDC运维管理及增值服务业务前五大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注:回款进度统计为截至2022年5月20日客户回款情况。

  香江科技IDC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主要为香江科技全资子公司上海启斯运营的“上海联通周浦数据中心二期”项目。2018年至2020年,随着业务的逐步开展,收入逐年增长,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20年下降836.11万元,下降比例4.93%,主要系上柜率较上年有所下降。

  2、IDC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业务产能变化分析

  2018年-2021年,IDC运维管理及增值服务上柜率分别为47.25%、60.26%、63.09%、60.07%,2021年较2020年下降3.02%,主要系一些终端小客户业务萎缩,导致机柜出租数量下降。

  3、IDC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业务成本变化分析

  香江科技IDC运维管理及增值服务业务的主要成本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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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IDC运维管理及增值服务单柜成本较2020年增加0.09万元,主要系2021年上柜率较2020年有所下降,导致主营业务成本中固定资产折旧、房租、基础电费等固定成本分摊至每个出租机柜的金额上升。

  4、IDC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业务行业对比分析

  香江科技IDC运维管理及增值服务业务行业毛利率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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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江科技IDC运维管理及增值服务业务与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区间基本一致,符合行业特点和变动趋势。

  二、业绩承诺期满后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香江科技2021年业绩承诺期满后营业收入和利润大幅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

  注:万马科技主营业务包含医疗信息化产品,故选取相近细分业务ODN 及机柜产品营业收入对比。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IDC设备及解决方案业务可比上市公司科信技术2021年营业收入、净利润较2020年均呈现下滑及亏损;IDC系统集成业务可比上市公司电科数字2021年营业收入、净利润较2020年均呈现小幅增长;IDC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业务可比上市公司光环新网、网宿科技、数据港,其中数据港,光环新网2021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呈现增长,但2021年净利润较2020年均呈现下降。

  香江科技在业绩承诺期满后营收和利润大幅下降主要系IDC设备及解决方案业务、IDC系统集成业务业绩大幅下降所致。

  香江科技IDC设备及解决方案业务主营业务毛利较2020年下降17,581.22万,主要系2021年IDC设备及解决方案收入较2020年下滑,由IDC系统集成业务收入下降的协同影响导致其中的设备收入有所下降,部分运营商和华为项目进展的原因导致运营商的设备收入和华为的设备收入有所下滑,同时主要材料板材与铜材价格上涨所致。

  香江科技IDC系统集成业务业绩大幅下降系新冠肺炎疫情及客户延期开工的影响,集成项目工期延长,广州量光荔星数据中心项目一期、松江云佰数据中心项目、国家先进计算产业创新中心南京基地5号楼数据中心一期项目未能按约定工期完工验收,主营业务毛利较2020年下降5,502.72万元。

  同时,香江科技因主要客户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德昂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云引擎(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回款延迟,香江科技对应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926.74万元,2021年香江科技应收账款坏账计提较上年大幅上升导致净利润下降。因此,香江科技在业绩承诺期满后营收和利润大幅下降具备合理性。

  (2)结合标的公司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商誉减值测试主要参数、及与前期收购评估时的差异情况等,说明前后年度对商誉减值计提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存在前期减值不充分的情况。

  一、公司近三年商誉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2019年,公司因并购香江科技形成大额商誉14.64亿元,2021年,因香江科技材料价格上涨,毛利率出现下降且短期内影响毛利率下降的因素不会变化,业绩下滑,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3,089.82万元。

  二、香江科技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及与前期收购评估时的差异情况

  (一)香江科技近三年的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前期收购评估预测与实际情况的差异

  1、评估报告预测业绩与实际业绩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

  香江科技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5,925.89万元、27,584.94万元,均高于收购时预测业绩,完成了业绩承诺。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5,104.07万元,相较预测业绩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2021年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35.42%,毛利较上年减少23,602.06万元,毛利率较上年下降2.18%,同时受主要客户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德昂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云引擎(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回款延迟,香江科技2021年对应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926.74万元。

  2、按照香江科技的不同业务板块,对比近三年实际收入和收购时盈利预测相比较的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9年度及2020年度,香江科技合计实际收入较预测收入完成率分别为105.26%、126.50%,其中IDC设备与解决方案板块和IDC系统集成板块收入完成率均超过100%,IDC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板块收入完成率分别为72.27%、72.21%,相较预测收入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香江科技通过子公司上海启斯持有并运营的“上海联通周浦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的上柜进度略低,客户通常需根据各自业务上线情况安排机柜的具体改造和上柜,上架计划一般分批、分项目或阶段实施,故存在部分客户已签约,但尚未正式上柜运营情形,导致相关收入低于预测值。

  2021年度,香江科技合计实际收入较预测收入完成率76.03%。其中IDC设备及解决方案板块相较预测收入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IDC系统集成业务下降导致其中的设备收入有所下降,同时因部分运营商和华为项目进展的原因导致运营商的设备收入和华为的设备收入有所下滑;IDC系统集成板块相较预测收入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客户延期开工的影响,项目工期延长,未能按约定工期完工验收;IDC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板块相较预测收入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由于部分客户存在尚未正式上柜运营情形,导致相关收入低于预测值。

  三、商誉减值测试的主要参数

  近三年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的主要参数如下表所示:

  ■

  注:收购时折现率为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税后折现率,2019年-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中折现率为税前折现率。

  本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与以前年度关键参数选取的较大差异为预测收入的绝对数下降、息税前利润率下降、折现率上升,差异的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预测期增长率:从上表可以看出,本次预测期2022年-2026年收入的增长率分别为74.92%、5.20%、5.03%、5.32%、3.68%,本次预测期2022年预测期增长率74.92%,主要系基于2021年香江科技业绩大幅下滑的事实,预测基数大幅下降,同时,公司在手订单充足,2022年之后仍能保持一定比例的收入增长,收入也能持续稳定保持在原先的水平,充分考虑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导致2022年预测期增长率大幅上涨。基于2021年香江科技项目工期延长,未能按约定工期完工验收的事实,对在手订单的预计完工及预计确认收入预测更为保守,因此预测收入的绝对数相较于以前年度预测数下降。

  稳定期增长率:从上表可以看出,本次预测稳定期的增长率为零,这与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一致。

  息税前利润率:从上表可以看出,本次预测期息税前利润率为13.68%至14.90%之间,小于收购股权评估时预测的息税前利润率,主要原因为股权收购评估时,按照当时的情况预测期材料成本较低,香江科技材料以板材与铜材为主,而本次的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时,预测的材料成本相对股权收购时有所增加,故本次商誉减值测试预测的息税前利润率下降。

  折现率的选取:收购时折现率为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税后折现率,收购时税后折现率为11.87%-12.22%。近三年减值测试时,依据税后现金流量、税后折现率计算得出现金流量现值,以此为基础,采用割差法计算税前折现率,税后折现率的选取,我们采用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估价模型(“WACC”)计算得出。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税前折现率分别为16.42%、15.86%、16.08%,其具体计算过程中影响到其差异的WACC各参数确定依据及差异原因如下:

  ■

  基于以上各因素影响,本次商誉减值预测的折现率较2020年度上升。

  四、商誉减值测试结果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近三年公司均聘请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香江科技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

  综上所述,根据对比近三年财务数据及对香江科技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选取的主要参数与前期收购评估时的情况,发生减值的主要原因系材料价格上涨,毛利率出现下降且短期内影响毛利率下降的因素不会变化。因此本次减值测试涉及的含商誉资产组收益法评估值大幅下降,相关减值因素均出现在2021年度,历史年度的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公司前后年度对商誉减值计提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3)年审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香江科技IDC业务前期业绩确认具备准确性,业绩承诺期满后营收和利润大幅下降具备合理性、香江科技各业务与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区间基本一致,符合行业特点和变动趋势;上市公司于前后年度对商誉减值计提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具备合理性,不存在前期减值不充分的情况。

  (4)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香江科技IDC业务前期业绩确认具备准确性,业绩承诺期满后营收和利润大幅下降具备合理性、香江科技各业务与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区间基本一致,符合行业特点和变动趋势;上市公司于前后年度对商誉减值计提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具备合理性,不存在前期减值不充分的情况。

  2.关于应收款项。根据年报,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24.99亿元,同比增长12.92%。其中,公司对5415.20亿元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主要对象包括太仓熠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太仓裕泰旅游开发公司、启东熠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而前期公司对上述应收帐款均按账龄计提坏帐准备。请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1)结合最近一年营收结构、收入确认及信用政策等的变化情况,说明公司在营业收入下滑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大量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核实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公司对相关应收款项变更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主要原因,并结合相应减值迹象的发生时点说明是否存在前期减值不充分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结合最近一年营收结构、收入确认及信用政策等的变化情况,说明公司在营业收入下滑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大量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核实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建筑业务板块和IDC业务板块2021年、2020年应收账款和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续上表:

  ■

  同2020年末相比,建筑业务板块中应收账款的下降与收入趋势是一致的,应收账款下降比例较小主要系恒大集团等部分客户回款较慢所致。IDC 业务板块应收账款变动趋势与收入相反,收入下降主要系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IDC系统集成项目工期延长,未能按约定工期完工验收,包括松江云佰数据中心项目含税金额2.18亿、广州量光荔星数据中心项目A1栋含税金额4.09亿和国家先进计算产业创新中心南京基地5号楼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含税金额1.19亿。IDC设备及解决方案收入大幅下降主要为IDC系统集成业务板块收入大幅下降导致其中的设备收入有所下降;应收增加主要系IDC系统集成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回款较慢所致,其中应收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7,144.93万元(1-2年以及2-3年),应收北京德昂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6,905.22万元(1-2年)。上述客户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期后已回款1.2亿元,北京德昂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期后已回款14,915.93万元。

  2、收入确认政策、信用政策符合行业惯例

  (1)IDC设备与解决方案业务

  对于IDC设备与解决方案业务,香江科技在销售产品发货后,取得客户产品验收单后确认收入。发货至确认收入平均时间间隔主要依赖于销售协议和产品验收进度,平均时间间隔一般为1-3个月左右。根据不同类型客户的资信状况,香江科技采取有不同的信用政策。香江科技的客户按照客户类型及资质可分为大型国企客户(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运营商客户及中国铁塔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行业知名企业、IDC系统集成客户以及其他一般民营企业。根据不同类型客户的资信状况,香江科技采取有不同的信用政策。其中,对于三大运营商和中国铁塔等大型国有企业集团,香江科技销售收款政策主要为确认收货后收取70%、初验完成后收取20%、终验完后收取10%(或终验完成后收取30%);对于华为等行业知名企业,销售收款政策主要为货到或服务完成90天内付款。

  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及信用政策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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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江科技IDC设备与解决方案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及信用政策本期未发生变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IDC系统集成业务

  对于IDC系统集成业务,香江科技确认收入时间间隔主要依赖项目的规模和进展,确认收入平均时间间隔一般为5-7个月,香江科技在项目施工完成时,取得客户最终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对于IDC系统集成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收款;对于资信状况较好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评估客户信用状况后给予适当的信用账期。

  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和信用政策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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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江科技IDC系统集成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及信用政策本期未发生变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IDC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业务

  对于IDC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业务,香江科技根据客户使用的机位、机柜等资源的数量以及所选用的增值服务的类型进行计费,获取服务费及其他运营增值收入,按月进行结算,按月确认收入。

  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和信用政策情况如下表所示:

  ■

  香江科技IDC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及信用政策本期未发生变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综上,收入下滑主要为IDC系统集成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项目未能及时完工验收,应收账款大量增加主要为IDC系统集成客户回款较慢所致,本期收入确认政策及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且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即公司在营业收入下滑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大量增加具有合理性。

  (二)公司对相关应收款项变更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主要原因,并结合相应减值迹象的发生时点说明是否存在前期减值不充分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详细情况如下所示:

  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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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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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恒大集团与泰禾集团本期由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转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如下:

  1.2021年房地产行业公司由于市场宏观调控、住建部三道红线融资规则加上自身负债率过高,多家排名靠前公司陆续暴雷。本年度,恒大集团与泰禾爆发多项债务违约,票据无法兑付以及债券展期等暴雷事项,加上多地项目停工、烂尾的状况,泰禾集团在2021年业绩预告中披露预亏35亿元以上。公开信息已表明恒大集团与泰禾集团存在财务困难的实质证据。

  2.公司与恒大集团旗下公司与泰禾集团旗下公司的应收账款在2021年度收回金额较小,同时应收票据出现大量无法兑付的情况。2021年8月,公司对泰禾集团旗下公司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诉讼,法院已判决公司胜诉,由于对方尚未执行判决赔偿,且对方资产无法清偿债务,因此公司以100%比例单项计提。

  3.根据期后回款统计,截至年报出具日2022年4月29日,恒大与泰禾旗下公司在期后仍未对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进行任何付款和兑付的情况。

  4. 2021年年报有多家上市公司对恒大与泰禾集团的应收款项进行单项计提,以下是部分上市公司2021年度和2020年度单项计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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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公司对于恒大集团与泰禾集团的应收款项回款情况良好,大部分以应收票据支付货款。2020年12月31日期末在手的以恒大为出票人的应收商业票据均在2021年度收回;2020年度以泰禾集团为出票人的应收票据也全部在当年到期兑付,期末应收票据无余额。

  综上,上述单项减值计提的原因迹象均系2021年度开始,2020年度不存在减值不充分的情况,2021年度转为单项计提理由充分,计提合理。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会计师经核查后认为: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下滑受疫情影响完工延迟导致,应收账款的增长主要系IDC业务项目回款较慢导致,具备合理性;公司收入确认依据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相关应收账款在2021年度转为单项计提原因充分且合理,以前年度不存在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3.关于存货。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4.74亿元,其中发出商品期末余额1.66亿元,公司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09.94万元,合同履约成本期末余额7727.95万元,公司对其计提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390.33万元,公司未对其他存货计提减值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减值准备的确认依据和测算标准,并结合发出商品的具体构成及其对应的业务经营模式,进一步分析说明公司对发出商品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其他存货的构成情况,说明公司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充分性和审慎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1)上述减值准备的确认依据和测算标准,并结合发出商品的具体构成及其对应的业务经营模式,进一步分析说明公司对发出商品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存货与存货跌价准则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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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确认依据和测算标准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确定。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库存商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结合发出商品的具体构成及其对应的业务经营模式,进一步分析说明公司对发出商品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香江科技为控制存货积压,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单定购”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订单组织原材料采购、配料及生产,公司发出商品主要为发往客户尚未验收的 IDC 设备与解决方案领域的产品。IDC 设备与解决方案业务主要为 IDC及通信行业相关设施提供硬件解决方案和各类设备,产品应用范围涵盖数据中心、智能电气、接入网等诸多领域。主要包括数据中心机房内的高低压配电柜、智能数据母线、UPS 电源输入输出柜、精密配电柜、微模块(标准机柜、冷通道)、精密节能制冷系统、机房监控软件、综合布线系统(光纤槽道、走线架)等,以及数据中心机房外的户外机柜、光缆交接箱、光缆分纤箱等,产品主要面向运营商及其他 IDC 系统集成商。

  2021年末公司库龄在 2 年以上的发出商品余额为1,409.94万元。因 IDC 设备主要用于各工程项目,验收时间的长短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项目的进展。部分项目有一定的验收周期,虽然期末发出商品基本上均存在相应的销售订单与之相对应,但考虑部分发出商品迟迟未能验收,未来能否验收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故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将库龄在 2 年以上的发出商品可变现净值按照 0 元计算,因此 2021年末全额计提跌价准备,综上所述,公司对发出商品计提减值准备具备合理性。

  (2)结合公司其他存货的构成情况,说明公司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充分性和审慎性。

  公司存货中原材料既包括桩基与基坑围护业务中发生的一些通用材料,也包括IDC设备与解决方案业务中的部分标准化零部件。上述原材料通用性相对较强,价格相对较为稳定,因此公司报告期末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中的在产品和库存商品主要为IDC设备与解决方案产生,在公司“以销定产”的模式下,上述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均有明确的在手合同或订单。由于公司IDC设备与解决方案业务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产成品和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在产品和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的委托加工物资库龄较短,均为1年以内。公司的委托加工物资主要为委托供应商加工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因此主要按照成本计量,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的合同履约成本减值的项目仅为泰禾集团项目奉贤海湾镇16-02围护项目,期末余额3,903,333.25元,减值金额3,903,333.25元,计提比例100%。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条的规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第一项减去第二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一是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二是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期计提原因主要系泰禾集团由于已发生财务困难,债务违约的行为,并与公司发生诉讼,目前尚未向公司偿还任何债务,对于泰禾集团的应收款项,公司已按照100%比例计提,因此,转让该项目存货所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为0.00元,对其存货按照100%比例计提是理由充分和谨慎的。

  除上述已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建之外,公司的其他合同履约成本和项目成本库龄较短,均为1年以内。公司存货中的合同履约成本是桩基及围护业务按工程承包项目归集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实际已经发生的工程项目成本,其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因此主要按照成本计量,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中的项目成本主要为IDC系统集成业务的工程成本,均与在手合同相对应,项目成本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因此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具有充分性和审慎性。

  (3)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会计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符合报告披露的的确认依据和测算标准,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具备合理性;公司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具备充分性和审慎性。

  4.关于合同资产。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下滑26.09%,其中地基与基础工程业务同比下降15.6%。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9.67亿元,同比上升9.39%,公司在报告期内对其计提减值准备4930.24万元,主要为部分项目预期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公允价值。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合同资产对应的主要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工程进展、账龄和结算进展等,说明已完工未结算的原因,并结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核实相关收入确认的审慎性和准确性;(2)结合本期计提减值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应的合同资产金额及业主方的资信情况等,说明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的合理性,并结合减值迹象出现时点和前期减值测试情况说明前期相关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回复:(1)结合合同资产对应的主要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工程进展、账龄和结算进展等,说明已完工未结算的原因,并结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核实相关收入确认的审慎性和准确性;

  1、合同资产主要项目情况

  公司合同资产主要为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项目,在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合同资产仍有所上升的原因主要系2021年度市场行情下滑,甲方客户资金周转压力加大,在工程结算进度上会被甲方拖延,导致结算有所延迟;同时,部分地区的项目受到疫情反复的影响,工程结算进度相对较慢,导致合同资产有所上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同资产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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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地基与基础工程服务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如下:“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包含基础设施建设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根据新收入准则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对项目累计已发生的施工成本和累计已确认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存货”中列示;对于合同已完工交付客户但合同尚未清算的部分在“合同资产”中列示。

  公司工程建设板块主营业务为桩基及基坑围护等工程,按照工期可划分为建设阶段,完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等。公司对于已完工部分的桩基项目,由于其在建履约过程中由客户控制,完工时视同已经向客户转上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符合新收入准则第十一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之条件二“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因此,公司根据准则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对于已完工未结算部分的项目,应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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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3、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与合同资产情况对比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与合同资产情况对比如下:

  ■

  由上表可见,在2021年度营业收入下滑的情况下,多家上市公司合同资产仍保持增长,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变动趋势保持一致,增长符合实际情况及行业惯例,变动合理。

  综上所述,公司本年度合同资产变动情况合理,收入确认符合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入确认审慎和准确。

  (2)结合本期计提减值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应的合同资产金额及业主方的资信情况等,说明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的合理性,并结合减值迹象出现时点和前期减值测试情况说明前期相关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同资产减值的项目明细和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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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合同资产减值项目的完工情况除泰禾奉贤海湾镇16-02围护项目尚未完工外,其余均已100%完工,但由于甲方尚未做竣工结算,故未计入应收账款。

  对于上述合同资产对应客户的资信情况,公开信息已显示,2021年度恒大与泰禾集团相继爆发多项债务违约,票据无法兑付以及债券展期等暴雷事项,加上多地项目停工、烂尾的状况,泰禾集团在2021年业绩预告中披露预亏35亿元以上。

  同时,公司与恒大集团旗下公司与泰禾集团旗下公司的应收账款在2021年度收回金额较小,同时应收票据出现大量无法兑付的情况。2021年8月,公司对泰禾集团旗下公司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诉讼,法院已判决本公司胜诉,由于对方尚未执行判决赔偿,且对方资产预计无法清偿债务。

  因此公司已经新收入准则第四十一条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合同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恒大集团项目以70%比例计提减值,对泰禾集团项目以100%比例,合同资产减值计提合理。

  根据上述情况,2020年度尚未对恒大与泰禾集团项目合同资产减值的主要原因,系导致该资产减值的迹象均发生于2021年度,并且上市公司均于2021年开始对于恒大与泰禾集团的资产进行减值。

  2020年合同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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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未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主要理由系恒大与泰禾集团项目累计回款比例较高,恒大无明显较低的项目,回款比例均在90%以上;泰禾回款比例虽个别项目稍低,但其经营情况尚未发生明显不善迹象,2020年泰禾年报也实现盈利,并且旗下公司也未与本公司发生诉讼情况。应收票据情况中,2020年度恒大集团应收票据在期后全部兑付,泰禾集团的应收票据也均在当年到期兑付。

  综上所述,前期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计提充分,不计提的原因合理、审慎。

  5.关于业务招待费用。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业务招待费3278.79万元,同比增长73.68%。请公司结合公司销售模式、业务量的变动情况及核算标准等,进一步说明上述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与营收下降的趋势不匹配的原因。

  回复:

  报告期内业务招待费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业务招待费3,278.79万元,同比增长73.68%,业务招待费占收入比重较上年增加0.65%。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订单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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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表可知,公司2021年新签订单较上年增长90.70%,报告期内两年业务招待费占新签订单的比重基本持平,业务招待费与新签订单的变动趋势一致。同时,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业务招待支出较少,2021年疫情得到控制,公司为维系客户、获取新订单,业务招待支出增加。

  (1)销售模式方面

  公司建筑业务板块的销售主要采取参与招投标的模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司通过多种业务渠道广泛收集工程项目的信息并制定年度营销计划,项目信息来源主要包括定制专业项目信息服务,以及业主、总承包商等长期合作方向公司发出的招标邀请等。由于公司在行业内已经具备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并在以往承接的项目中市场美誉度较高,因此部分长期合作方在需要项目招标时,会主动向公司发出竞标邀请。对于专业项目信息服务方提供的项目信息,公司经营部全面收集项目背景材料以及客户的相关信息和要求,并对客户进行预约拜访,筛选出适合公司承包的目标项目,由经营部进行长期跟踪和维护,参与公开招标。

  IDC设备及解决方案的销售环节以市场为导向,产品主要面向运营商及其他IDC系统集成商,通过集中采购或招投标方式完成市场开拓及销售,在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加强优质大客户的客户粘性的前提下,进而最终转化为订单和销售收入。IDC系统集成业务主要针对IDC投资方,在项目前期完成客户拓展及跟踪,并在签订合同后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带动IDC设备和解决方案的协同销售。

  故公司为了更好的开拓新市场、维系老客户,获取更多的订单及项目,业务招待费会随市场的扩大而增长,这与业务招待费随订单量的增加而增长相匹配。

  (2)收入确认方面

  公司建筑业务板块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在项目履约时段内,根据与客户共同签字确认的产值确认单作为确认收入的依据。根据产值单确认的实际投入成本确定公司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同时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公司IDC业务板块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对于IDC设备与解决方案业务,公司在销售产品发货后,取得客户产品验收单后确认收入;对于IDC系统集成业务,公司在项目施工完成时,取得客户最终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对于IDC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业务,公司按月统计客户实际使用的机柜数量,按照实际每月结算的金额确认收入。

  根据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可知,公司签订订单与确认收入会存在一定时间性差异,收入确认相对订单的签订会存在滞后性,故2021年虽新签大量订单,但由于产品或项目未验收,不能在当年确认收入,营收相比上年呈下降趋势,此种情况下,业务招待费呈增长趋势与订单量增加是相匹配的。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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