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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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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7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代码:037865,期权简称:华阳JLC1。

  2、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22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1,211,610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6%,行权价格为13.00元/份。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9日止。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1、期权简称:华阳JLC1

  2、期权代码:037865

  3、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行权价格及可行权数量:行权价格为13.00元/份,可行权数量共1,211,610份。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可行权人数及对象:

  ■

  注:公司首次向369名激励对象授予4,500,000份股票期权(共分三个行权期),授予登记前有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第一个等待期内有18名激励对象离职;第二个等待期内有7名激励对象离职,18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本期行权条件不得行权;除前述情况外,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与公司授予时公告情况一致。

  6、行权方式:采取自主行权模式。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功能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7、行权期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共分为3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期限自2022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1日止,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3年 6月9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二、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1,211,610股,股本结构变动将如下表所示:

  ■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474,746,600股增加至 475,958,210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将等待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38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93号)的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3.69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73,1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000,739,000.00元,扣减发行费用人民币59,87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8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7)第0045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户管理。

  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10月2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瑞银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数码特电子有限公司、瑞银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瑞银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瑞银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汽车信息娱乐及车联产品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165.8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等)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近日,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055.89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工业研究院项目”募集资金已按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将节余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0.29万元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以上情况,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及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同时终止。

  四、本次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注销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分别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中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且无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根据相关规定,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销户手续。本次注销账户信息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子公司全部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均已销户。

  五、备查文件

  各银行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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