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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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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2-019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线上方式召开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孔庆伟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3人,董事黄迪南先生、周东辉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修订后的议事规则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章程后生效。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修订后的议事规则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章程后生效。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修订后的议事规则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章程后生效。

  13、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捐赠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8、9、10、11、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刘东亚、王小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国太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应对疫情优化自律监管服务、进一步保障市场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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