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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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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2-4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7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8日14:3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董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王霜女士,独立董事朱厚佳先生、潘志成先生、梁清华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四)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勇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王勇先生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2)。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王勇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童刚先生、曹生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李全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刘心强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以上人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2)。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王东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2)。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2-4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已于2022年4月7日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换届完成后需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聘任。

  (一)聘任公司总裁事项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王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事项

  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童刚先生、曹生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李全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刘心强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以上人员(简历附后)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王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王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王东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电子邮箱:437679006@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原副总裁邓小冬先生因任期届满及工作调动原因,不再受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务,离任后不在公司继续工作。

  邓小冬先生于2017年7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谨向邓小冬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小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九日

  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勇先生,1969年生,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曾任中石化西南石油局基地管理处副处长,中石化西南石油局贵州石油基地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石化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基地服务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现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

  王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童刚先生,1966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化工工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7年参加工作,曾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尿素工程指挥部副部长、尿素车间副主任、生产部长、副总经理,四川美丰化肥分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党委书记,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裁,负责生产、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质量计量、工艺、设备管理工作,市场营销和海外事业工作,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工作;兼任四川美丰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童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王东先生,1968年生,大学学历。1990年参加工作,曾任罗江县物价局副局长,德阳市长城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德阳市物价局农业价格管理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及监事会日常事务、信息披露、证券事务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分管公共事务管理工作。

  王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曹生伟先生,1975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1995年参加工作,曾任中石化中原油田石油化工总厂催化车间班长、技术助理,中石化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天然气净化厂净化一车间技术主管,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元坝净化厂净化车间副主任,中石化广元天然气净化有限公司净化车间主任;现任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物资采购、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

  曹生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李全平先生,1978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会计师。曾任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审计处工程审计科科长,中石化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审计处副处长,中石化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审计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计划财务、成本管理、内部结算、税务、能源供应协调工作,企业改革、制度建设、绩效考核、内控管理、法律事务等工作。

  李全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刘心强先生,1970年生,化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3年参加工作,曾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尿素车间操作工、班长,生产部生产调度,第一尿素车间副主任、主任,四川美丰绵阳分公司副总工程师,四川美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四川美丰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专家,四川美丰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质量总监;现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首席专家。

  刘心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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