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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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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2-51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6日以邮件和口头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分别为魏军、杨守杰、寇望兴、刘中会、董敏、吴忠、鲁委、王红军。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表决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宏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新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王宏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税前7万元人民币/年,调整为每人税前9万元人民币/年。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关联董事董敏、吴忠、鲁委、王红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2-52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同意聘任王宏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王新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王宏安先生与王新星先生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附件

  王宏安先生简历

  王宏安,男,汉族,1965年5月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哈尔滨建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哈尔滨建成专用车公司董事长;哈尔滨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党委委员,兼任车辆事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按正职管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王宏安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宏安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新星先生简历

  王新星,男,汉族,1983年12月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光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研究员。历任中国兵器工业导航与控制技术研究所某研究室副主任,中国兵器工业导航与控制技术研究所科技带头人,某项目副总设计师,中国兵器工业导航与控制技术研究所某研究室主任等职。王新星先生长期从事某型产品总体设计与项目管理,先后获得国防科工局突出贡献奖和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一等奖。

  王新星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新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2-53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在充分了解候选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情况后,经控股股东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拟提名王宏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其他八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宏安先生的当选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王宏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附件

  王宏安先生简历

  王宏安,男,汉族,1965年5月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哈尔滨建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哈尔滨建成专用车公司董事长;哈尔滨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党委委员,兼任车辆事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按正职管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王宏安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宏安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2-5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经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24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9:15-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2年6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2022年6月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登记和表决时:法人股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6月23日上午12: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新华,周颖

  联系电话:0377-83880277,0377-83880276

  传真:0377-83882888

  通讯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邮编:473000

  8.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友情提示: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请遵循往返地的有关防疫隔离要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9

  2.投票简称:中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面的方框中选择一项,以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含当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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