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9月03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祥源控股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与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控股”)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并受让祥源控股持有的海南海口爱华地块及 118 地块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收益权等,从而获得合作项目全部管控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08月19日、2021年09月04日和2021年09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与祥源控股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和《关于终止与祥源控股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根据双方签署的《合作项目收益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中关于合作项目收益权的支付安排的有关条款,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分九期向祥源控股支付相关合作项目收益权的转让对价 6.596 亿元。
2022年6月6日,公司依约已向祥源控股支付了最后一笔第九期收益权转让对价款796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就上述事项按照协议约定向祥源控股付清合作项目收益权对价款。至此,双方签署的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均已履行完毕,双方关于合作项目收益权转让的债权债务已完全终结。
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