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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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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2-42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于2022年6月6日(星期一)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终止收购深圳创新云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及深圳盐田二期数据中心两个募投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4号)。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45号)。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2-43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22年6月6日(星期一)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终止收购深圳创新云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及深圳盐田二期数据中心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而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4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2-44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收购深圳创新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云海”)股权项目,并终止深圳盐田二期数据中心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将上述两个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7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核准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袁佳宁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13号)。根据该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131,14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9,999,986.8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人民币34,00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115,999,986.80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390,328.2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3,609,658.5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9月6日全部到账,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6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010101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用途:

  ■

  (二)原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7年3月21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变更部分云安全系统项目的实施方式,并通过收购创新云海股权的方式部署自有高防数据中心,实施主体变更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涉及的总金额为7,500万元,占云安全系统项目拟投资金额的30.36%,占募集资金净额的6.73%。募投项目变更完成后,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7,200万元,将继续用于云安全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1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号)。

  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7年5月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云安全系统项目变更为深圳盐田二期数据中心项目,对创新云海运营的位于深圳市盐田港的高等级数据中心进行二期扩建。本次变更涉及金额17,200万元,占原云安全系统项目拟投资金额的69.64%,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5.45%。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创新云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1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0号)。

  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8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深圳盐田二期数据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17,200万元调整为10,200万元,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7,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4号)。

  二、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情况及剩余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收购创新云海股权项目及深圳盐田二期数据中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

  公司收购创新云海股权项目总投资为7,500万元,通过收购股权及增资,公司已累计投入6,750万元,目前持有创新云海96.91%的股权。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的战略决策,公司现拟终止该股权收购项目。

  公司深圳盐田二期数据中心项目总投资为10,200万元,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计9,002.50万元,扣除咨询设计及可研等前期不可退费用682.50万元,将要收回的预付款金额为8,32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现拟终止深圳盐田二期数据中心项目。

  公司其他募投项目均已完成,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约1,408万元。本次将上述两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预计共计约9,728万元(余额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将收回的预付款金额)。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转账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将募集资金账户进行销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本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74%。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终止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创新云海股权收购项目及深圳盐田二期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在2017年基于当时市场数据中心分布状况和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研究开展的,近几年因政策收紧,对数据中心建设要求的提高,原来的建设规划已与现实情况产生差异。

  (一)政策变化日渐趋严

  在国家能耗“双控”的大背景下,2019年1月21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2年,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的电能使用效率值(PUE值)达到1.4以下,高能耗老旧设备基本淘汰等。

  随着数据中心建设和管理的规模化及规范化,电力资源逐渐紧缺,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明确数据中心建设需更低PUE值及取得能评指标的要求。2021年10月22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明确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3;到2025年,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普遍不超过1.5。2019年4月11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数据中心节能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数据中心重点用能单位应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按要求接入广东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平台,并鼓励促进以高能效代替低能效、以大规模代替小规模、以新技术代替陈旧技术数据中心的减量替代方式改造数据中心。对PUE小于1.4以下的数据中心,结合PUE数值给予不同力度的能耗指标的支持。随着数据中心政策的连续出台和收紧的闭环,数据中心步入严控行业。除了对PUE的限制,数据中心建设还必须取得发改委节能审查中的碳排放能耗指标。2021年9月,深圳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节能审查工作权限相关事宜。因项目能评指标的取得较为困难,深圳盐田二期数据中心的建设开展进度缓慢,公司前期支付的工程预付款使用效率未达预期。

  (二)市场情况发生变化

  近年来,国内数据中心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随着国家“新基建”等政策的推出,数据中心建设的市场参与者不断增加,竞争愈发激烈,建设要求大幅提高,同时市场供应也较为充足。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驱动下,公司客户对数据中心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对高密度数据中心的需求逐渐提高,要求在面积有限的情况下,提升单位机柜的运算能力和存储能力。高密度数据中心代表着数据中心性能的提升、占地面积的下降,以及在电力、冷却、安全等方面新技术的应用。自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公司面临客户需求减少、机柜空置率增加的现实情况。在此情况下,再行新建较大规模的数据中心为公司带来的收益和付出的资金等投入不相匹配。加上公司建设深圳二期数据中心的场地为租赁模式,业主和物业单位对公司场地使用有所约束,建设较大规模数据中心需付出的场地费用增加。结合现实情况及客户需求,原规划的新建二期数据中心的设计方案与实际情况已产生较大差异。

  经过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的慎重讨论,认为按照目前公司以租赁为主的数据中心运营模式基本可以满足现阶段生产需求,且受疫情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已受到严重影响,继续投入建设深圳二期数据中心项目有可能造成产能空置及资源分配不均,与现有客户的需求也不相匹配。如公司规划的深圳二期数据中心建成,与当地及周边大型数据中心的竞争能力也较为有限。现阶段如继续开展创新云海剩余股权收购项目及深圳盐田二期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与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重点不符。基于对股东权益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及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的角度考虑,公司综合各项因素后决定终止创新云海股权收购项目和深圳盐田二期数据中心项目。

  公司目前深耕工业互联网等发展领域,在业务开拓及研究开发方面对资金需求较高。将上述两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极大地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各项资源的合理配置。

  四、公司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一年;

  2、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事项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和发展现状,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决策。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主要用于发展新业务、提升现有数据中心的服务能力、进行新产品研发等,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而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创投行”)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未发现在程序和披露上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一创投行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2-45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9:15-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2年6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8号IFC大厦A座20层2002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提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6月8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第6项至第9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投票权的2/3以上通过。

  2、上述提案中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2年6月22日下午收市时持有“ST高升”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2年6月22日下午收市时持有“ST高升”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以信函方式登记,其中,以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二)登记截止时间

  2022年6月27日上午10:00

  (三)现场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8号IFC大厦A座20层2002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8号IFC大厦A座20层2002室

  邮政编码:100022

  联系电话:010-82602278

  传真:010-82602628

  电子邮箱:investors@gosun.com

  (五)相关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1,投票简称:高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9:15-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股东单位)出席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股东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进行投票。本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注:

  1.如拟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相应空格内填"√"; 如拟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相应空格内填"√" ;如拟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相应空格内填"√"。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2-46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四中院”)送达的(2020)京04民初52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韦振宇关联方北京文化硅谷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硅谷”)于2018年6月25日与北京北洋博天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洋博天”)签署了《借款协议》,借款金额6,415万元,借款期限90天,借款年利率24%。公司时任董事长李耀违规使用公司公章,在未经公司内部流程批准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在协议中签署了担保方。

  2018年9月30日,文化硅谷与北洋博天签署了《关于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安排的补充协议》,北洋博天同意对第一笔借款的期限予以展期至2018年12月30日,并向借款方文化硅谷新增6,414万元借款,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韦俊康、韦振宇及其关联公司就文化硅谷的前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在该担保协议中未盖章,仅有时任董事长李耀签字。

  因文化硅谷逾期未履行完毕还款义务,北洋博天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提起诉讼,起诉标的约1.5亿元,案号为(2019)辽法执01执保字第87号,该案号项下查封了公司所持全资子公司北京高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高升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沈阳中院出具(2019)辽01民初676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受理北洋博天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5月23日立案。后案件移送北京四中院处理。

  2020年9月27日,北京四中院一审出具(2020)京04民初5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对北洋博天案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及相关诉讼费用。2022年3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京民终23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公司无责。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号)。

  二、本次裁定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四中院送达的(2020)京04民初52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根据该《民事裁定书》,经北洋博天申请,北京四中院作出裁定如下:

  (一)解除依据(2019)辽01民初676号民事裁定书对公司持有的北京高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注册资本10000万元)的冻结。

  (二)解除依据(2019)辽01民初676号民事裁定书对公司持有的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注册资本10000万元)的冻结。

  (三)解除依据(2019)辽01民初676号民事裁定书对公司持有的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注册资本26000万元)的冻结。

  (四)解除依据(2019)辽01民初676号民事裁定书对公司持有的上海高升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注册资本400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三、本次裁定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法院裁定解除对公司持有的四家子公司股权的冻结,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无影响。本裁定出具至办理完毕股权冻结解封还需一定时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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