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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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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2-058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股东顾其江先生(董事)、梁柏松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叶明忠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

  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持有本公司股份5,872,3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3217%)的顾其江先生(董事)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567%;持有本公司股份3,106,2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861%)的梁柏松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7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667%;持有本公司股份3,106,2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861%)的叶明忠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7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667%。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在符合相关股份减持规定的前提下,以减持比例不变原则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顾其江先生(董事)、梁柏松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叶明忠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实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135,880,000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203,820,000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上述占总股本比例按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135,880,000股进行计算。

  (二)股份来源:上述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135,880,000股进行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203,820,000股进行计算。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减持计划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4、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5、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关注其后续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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