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6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4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6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何祖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6月1日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8.41元/股调整为13.97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0万股调整为416万股。

  董事张晓东先生、顿灿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董事何乔关女士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董事何祖训先生与何乔关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4票回避,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的要求,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3、《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同意聘任王萍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同意聘任舒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附件:

  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王萍女士简历

  王萍女士,197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会计师;曾就职于昆明巨星饲料有限公司。2004年加盟云南神农集团工作,在云南神农集团子公司担任过销售内勤、收银员、会计、主办会计、财务副经理、审计项目经理,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助理。从业经历主要是饲料企业、肉食品加工的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现任神农集团财务总监助理职务。

  截至目前,王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财务总监舒猛先生简历

  舒猛先生,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曾先后就职于云南广联畜禽有限公司,昆明海子乳业有限公司,昆明金万通泰科技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加盟神农集团工作,先后担任过会计、主办会计、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审计项目经理。从业经历主要是农牧饲料企业、养殖、肉食品加工的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现任神农集团审计部总经理职务。

  截至目前,舒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5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李琦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的要求,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6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

  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5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5月14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229,0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57,253.00元(含税)。占2021年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79%。

  (二)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本次拟转增共计120,068,704股。上述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为520,297,71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00,229,012元人民币变更为520,297,716元人民币。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31日,权益分派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方式如下:

  P=(P0-V)÷(1+n)=(18.41-0.25)÷(1+0.3)=13.97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权益分派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方式如下:

  Q=Q0×(1+n)=320×(1+0.3)=416万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综上,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8.41元/股调整为13.97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0万股调整为416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故而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此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7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应当采用全口径成本。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的详细内容见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相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印发的相关通知的要求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8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蒋宏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岗位调整的原因,蒋宏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蒋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蒋宏先生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事业发展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总经理何祖训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舒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充分了解舒猛先生履历的基础上,我们一致认为:

  1、上述人员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经了解,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聘任舒猛先生为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财务总监简历:

  舒猛先生,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曾先后就职于云南广联畜禽有限公司,昆明海子乳业有限公司,昆明金万通泰科技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加盟云南神农集团工作,在云南神农集团子公司担任过会计、主办会计、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审计项目经理。从业经历主要是农牧饲料企业、养殖、肉食品加工的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现任神农集团审计部总经理职务。

  截至目前,舒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