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南京国家农创园公共创新平台B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的提案为: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股票发行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数量
2.04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6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07 限售期
2.0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9 上市地点
2.10 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该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为便于股东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6月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发展部。信函登记部门:公司证券发展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南京国家农创园公共创新平台B座;邮编:21180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湘云、王雪雁
电话:025-58880026
会议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南京国家农创园公共创新平台B座。
电子邮箱:wangxy@tianbang.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4”。
2、投票简称:“天邦投票”。
3、提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2 年6月29日召开的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方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如欲对提案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述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2 年6月23日下午15:00 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天邦股份(002124.SZ)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数量: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份商品猪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商品猪销售情况
公司2022年5月份销售商品猪38.39万头(其中仔猪销售2,767头),销售收入75,772.62万元,销售均价15.73元/公斤(商品肥猪均价为15.34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0.77%、13.97%、17.26%。
2022年1-5月销售商品猪176.92万头(其中仔猪销售21,045头),销售收入283,320.96万元,销售均价13.24元/公斤(商品肥猪均价为13.38元/公斤),同比变动分别为15.49%、-28.88%、-52.90%。
2022年5月销售均价同比大幅下降是受国内生猪销售价格大幅下跌影响,较去年同期有所回落。
■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的。
2022年5月公司生猪屠宰头数159,520头,1-5月份累计生猪屠宰头数708,767头。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风险提示
1、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生猪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是整个生猪生产行业的系统风险,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讲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控制的外部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2月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136,405,52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79,999,989.65元,扣除发行费用15,799,999.90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64,199,989.75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2月21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 2 月 22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17]5078号验资报告。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号文《关于核准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2020年8月,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7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54,080,921.00股,发行价为17.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65,599,933.3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301,599.2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34,298,334.03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1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879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7年3月与浙商银行宁波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18年5月25日公司更换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工作。公司已与保荐人中泰证券、开户银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19年7月16日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申万宏源”)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自协议签订日起,申万宏源将承接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工作,并对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公司已与保荐人申万宏源、开户银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公司该笔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本段统称“开户银行”)开设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人申万宏源、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止2022年3月31日,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2017年度及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2017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项目主体和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以下两个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和山西寿阳县古城存栏6200头父母代猪场项目。
2017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8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使用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江苏省扬州市黄塍循环农业园项目”、“贵港市覃塘区汉世伟现代化生猪生态养殖农业产业化项目”、“宁津县大柳镇前魏村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东营市垦利区永安镇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
同时审议通过了拟将“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变更为“繁昌县汉世伟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3)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7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年4月19日,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0万元中的507,465,083.42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4月19日也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至此,2018年度申请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额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4)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东营市垦利区永安镇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的项目主体和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以下两个项目:“蚌埠市怀远县杨集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旧县乡王古店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
2018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5)2019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蚌埠市怀远县杨集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旧县王古店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三个项目,并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两个已完工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6)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6,267,178.07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年产100万吨猪饲料与20万吨水产饲料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6,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无。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1)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①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1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5078-2号”《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17,267.54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267.54万元。
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对置换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1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16006号”《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4,191.41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191.41万元。
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对置换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1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 34976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27,367.01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7,367.01万元。
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对置换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金额80,000.00万元。
(2)截止2018年4月24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3)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7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4)2019年4月19日,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0万元中的507,465,083.42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4月19日也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至此,2018年度申请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额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5)2019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金额3,800.00万元。
(6)2020年4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陆续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金额10亿元。
(2)截至2021年4月1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亿元陆续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3)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公司申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本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4)截至2021年10月2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亿元陆续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5)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申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金额7亿元。
(6)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金额6.30亿元。
2.2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20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公司在合理规划使用募集资金,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7亿元,已到期赎回3亿元,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
(2)截止2021年1月1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9亿元,已到期赎回7亿元,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
(3)截止2021年4月1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0.5亿元,已到期赎回9亿元,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
(4)截止2021年5月1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2亿元,已到期赎回10.5亿元,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
(5)截止2021年6月1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3.5亿元,已到期赎回12亿元,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
(6)截止2021年8月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5亿元,已到期赎回13.5亿元,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
(7)2021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合理规划使用募集资金,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8)截止2021年9月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6.5亿元,已到期赎回15亿元,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
(9)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6.5亿元,已到期赎回16.5亿元,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0亿元。
(五)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1、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止2022年3月31日,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2,638,676,630.13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902,497.16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34,298,334.03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5,280,793.26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由于部分募投项目尚未完工,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902,497.16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0.41%。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和协议使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1、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黄花塘循环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黄徐庄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中套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江苏省扬州市黄塍循环农业园项目、宁津县大柳镇前魏村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上述项目2018年开始陆续投产,后备母猪从产仔,到商品猪出栏销售需要一定时间;投产初期项目未达到满负荷状态,成本较高;稳产后叠加生猪市场低迷,价格下降,导致上述项目暂未达到预计收益。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淮北市濉溪县燕头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蚌埠市怀远县池庙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上述项目2020年下半年投产,后备母猪从产仔到商品猪出栏销售需要一定时间,投产初期项目未达到满负荷状态,成本较高;2021年猪价持续下跌,又发生清栏改造,导致上述项目暂未达到预计收益。
(2)淮北市濉溪县和谐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蚌埠市怀远县钟杨湖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牛卧庄年存栏11000头父母代猪场项目、郓城县程屯镇肖南村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2021年上半年投产,后备母猪从产仔到商品猪出栏销售需要一定时间,投产初期项目未达到满负荷状态,成本较高;叠加2021年度猪价持续下跌,导致上述项目暂未达到预计收益。
(3)安徽阜阳500万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2022年1月份一期项目投产,投产初期项目未达到满负荷状态,成本较高;同时猪肉市场低迷,价格下降,导致上述项目暂未达到预计收益。
(4)东早科年存栏11000头父母代猪场项目、豆宝殿年存栏5600头父母代猪场项目、南贾村年存栏5000头父母代猪场项目、郓城县潘渡镇杨庙村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上述项目在2022年3月31日尚未完工投产,暂未产生收益。
(5)年产100万吨猪饲料与20万吨水产饲料建设项目:该项目2021年尚未开工建设。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年产100万吨猪饲料与20万吨水产饲料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6,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17年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附件1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止日期: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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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2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合计差异-539.02万元,产生差异主要原因: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进一步优化的猪场设计和设备选用,提高项目工程管理水平,减排、环保工艺适配与改善,生物资产按形成成本计算投入,严格把控采购环节、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从而显著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利用率。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止日期: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2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合计差异437.56 万元,产生差异主要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的原因: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进一步优化的猪场设计和设备选用,提高项目工程管理水平,减排、环保工艺适配与改善,生物资产按形成成本计算投入,严格把控采购环节、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从而显著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利用率;
(2)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申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金额6.30亿元。
(3)部分项目尚未完工投产,对应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附件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止日期: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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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如“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三、(三)”的详细说明。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止日期: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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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如“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三、(三)”的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