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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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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2日在公司办公现场张贴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公示期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情况。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其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其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4、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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