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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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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宜康 公告编号:2022-68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健康”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桐乡法院”)案号为(2022)浙0483民初43号《民事判决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桐乡市安欣养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安欣养老”)与被告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于2015年11月16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2019年12月30日,双方再次签订《关于“合悦·江南”亲和源老年公寓延期支付租金相关问题备忘录》,对租金支付时间、方式、迟延履行本息等作出补充约定。因亲和源未如期支付租金,原告向桐乡法院提起了诉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桐乡法院认为,桐乡安欣养老与亲和源的房屋租赁合同依法成立,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因桐乡安欣养老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已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故其要求亲和源支付租金的诉讼请求,尚未符合支付条件,本院暂无法支持。同理,桐乡安欣养老关于滞纳金及律师费的主张,亦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再者,桐乡安欣养老要求宜华健康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请求,亦无法支持。因此,判决如下:

  1、驳回原告桐乡安欣养老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后续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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