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6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70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2年6月2日(星期四)以书面(传真等)方式召开。会议对2022年5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李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补选董事李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69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7,953,28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6月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伊利股份”)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核准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96号),并最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7,953,285股(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时间及锁定期安排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082,177,633股变更为6,400,130,918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更。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巴克莱银行(BarclaysBankPLC)、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Goldman Sachs&Co.LLC)、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联环球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瑞士银行(UBS AG)、黄宏、李莉、宁波君和同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摩根大通银行(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礼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卓越长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天津礼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礼仁卓越长青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险万能、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川发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暨钟共计22家股东均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无上市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伊利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7,953,285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6月9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

  注:上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