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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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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规范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按组合计提的其他客户组合应收账款考虑了应收账款账龄、历史还款数据以及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计量了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现明显异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3)前五名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关联关系、交易事项、发生原因、支付时间、具体金额、账龄、期后回款情况等,并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截至2021年末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

  

  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政府平台公司土地开发款和代建工程款,以及应收各地方电力公司的上网电费,上述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基本上全部纳入政府中长期财政预算,资金来源有保障。公司考虑了应收账款账龄、历史还款数据以及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计量了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现明显异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在计划和实施工作时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泰达股份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测试管理层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检查合同、发票、验收单、出库单、结算单等。

  (3)针对期末客户大额往来余额进行了函证及替代测试,获取询证函。

  (4)对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进行检查。

  (5)了解管理层在前瞻性信息预测中考虑的因素,包括对未来经济、市场环境以及客户情况等变化的预测,并评估其合理性。

  (6)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7)对风险显著增加、违约和减值的应收账款,根据合同对手方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公开市场信息、外部律师提供的诉讼最新进展与诉讼相关的保全资产情况以及法律意见书,评估管理层不同情景下预期信用损失率及发生的概率权重的合理性。

  (8)通过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我们将上述泰达股份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与我们在审计泰达股份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11.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221,932.31万元,其中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72,091.43万元。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155,761.83万元,占预付款项总额比例的70.18%。请你公司:

  (1)说明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及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预付对象、关联关系、交易事项、发生原因、支付时间、具体金额、预计结算安排等。

  公司回复:

  截至2021年末公司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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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我公司2015年预计开展新业务销售,预订上海吉凯经贸有限公司新产品产生的预付款项,由于业务未能顺利开展,预付款一直未进行结算,加之经办人员离职,导致预付款账期较长,公司将尽快在2022年与该公司进行结算,完成预付款的结转。

  截至2021年末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明细如下:

  ■

  (2)结合问题(1)说明预付款项是否具有商业背景和交易实质,预付比例是否合理,是否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者财务资助等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预付土地出让金系依据与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签订的土地出让协议支付,已取得大连大城(2011)-30号地块50年的土地使用权。

  公司在贸易业务中支付的预付款均依据与供应商签订的真实采购协议,具有商业实质。根据相关采购协议,其中的结算条款通常为现款现货,即买方先行预付接近于全部货款的现金,后续根据最终结算价格及结算数量对款项进行调整,即预付比例接近于100%。该预付货款情况在行业内属于通行做法。公司贸易业务通常采用统一业务模式,供应商及客商均适用同一业务流程。大宗金属贸易行业内其他大型公司均存在预付全额货款的情况。此外,除行业惯例外,公司预付货款对手方通常为长期合作伙伴,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也可以确保货物的供应。

  因此,公司预付账款具有商业背景及交易实质,预付比例符合合同规定及行业标准,不存在资金占用或者财务资助等情形。

  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在计划和实施审计时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并评价采购与付款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并实施控制测试。

  (2)获取预付款项全年发生额明细账,核对全年采购入库明细账金额与发生额明细账记录金额,并编制账龄明细表,分析账龄的合理性。

  (3)对本期发生的预付款项进行检查,特别是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和本期采购交易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合同、采购入库单、入库验收单、增值税发票、银行付款单据等资料,分析预付款金额占全年采购额的比例,并与同行业进行比较,检查重要预付款项期后采购入库情况,分析交易的实质和预付的合理性,检查交易的真实性。

  (4)对重要的预付款项实施函证程序,核对发函和回函地址,并取得了对方的回函确认,对未回函的预付款项,执行了检查合同订单、本期付款单、期后入库单等资料进行替代确认。

  (5)通过国家企业信用登记系统及外部第三方网站天眼查,查询供应商的工商信息、股权结构等,检查上下游是否存在股权关系及相同的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虚假贸易的嫌疑。

  我们将上述泰达股份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与我们在审计泰达股份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12. 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回退货款4,288万元,存放于天勤证券的款项1,928.88万元,应收信托借款保证金595万元。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7,989.31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49.44%。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本期收回或转回1,057.17万元。请你公司说明:

  (1)应收回退货款、存放于天勤证券的款项、应收信托借款保证金以及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关联关系、交易事项、发生原因、发生时间、具体金额等,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情形。

  公司回复:

  截至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

  与上述单位之间,不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情形。

  经查询上述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

  (2)其他应收款本期收回或转回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本期收回或转回明细如下:

  ■

  2021年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转回均是由于其他应收款的款项收回导致其他应收款余额减少,从而相应转回该部分减值准备。

  13.报告期末,你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37,235.16万元,减值准备余额为427.82万元。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合同资产173,419.36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请补充说明你公司上述合同资产的主要构成,减值准备测试的具体过程,并结合相关资产的期后销售情况说明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截至2021年末公司合同资产明细如下:

  ■

  合同资产主要是子公司扬州泰达实施的广陵新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泰新公司土方整治工程等项目,以及子公司扬州万运实施的扬州广陵区政府委托公司负责Y-MSD等建设项目已完工尚未结算部分计入合同资产。公司考虑了合同资产的账龄、历史还款数据以及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按照账龄分析的方法在整个存续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中的BOT项目建造主要为垃圾焚烧发电的BOT项目形成。期末公司确认金融资产部分对应的合同资产共计176,154.13万元,按照一年以内结转应收账款和一年以上结转应收账款的流动性情况,分别列示报表项目合同资产2,734.77万元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报表项目173,419.36万元。合同资产和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均为BOT项目形成,已作为资产组考虑整体计量减值,不存在减值损失。

  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在计划和实施工作时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并评价销售与收款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并实施控制测试。

  (2)核对合同资产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账和总账的余额与报表是否相符;取得或编制合同资产明细表,复核其数字是否正确。

  (3)检查合同,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合同付款条件,分析合同资产的本期发生额,期末结存金额是否恰当,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①结合营业收入的审计,确定合同资产的计量是否恰当;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否已转移给客户;

  ②检查合同资产结转应收账款的时点是否正确(是否在满足除时间外的收款前提条件后及时转入应收账款)。

  (4)与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无形资产减值测试一并执行程序,检查合同资产信用减值损失和减值准备的计量是否恰当。

  我们将上述泰达股份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与我们在审计泰达股份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14.年报显示,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中资金往来款471,215.79万元,长期应付款中资金往来款112,000万元。请你公司说明上述资金往来款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关联关系、交易事项、发生原因、发生时间、具体金额等,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情形。

  公司回复:

  截至2021年末公司资金往来款明细如下:

  ■

  以上资金往来,不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情形。

  15.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外支出13,204.83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税收滞纳金和违约赔偿金。你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经营性受限资金37,181.37万元,请你公司说明:

  (1)滞纳金、赔偿金的主要内容,以及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回复:

  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支出13,204.83万元,主要包括所得税滞纳金为7,456.75万元和违约赔偿金为4,068.89万元。其中:

  ①所得税滞纳金为7,456.75万元,为本公司子公司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产生的土地开发收入回款,要通过国土及财政部门层层返还,回收期较长,致使扬州泰达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的企业所得税不能及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目前正与政府沟通,将由其不及时拨付土地开发收入导致的所得税滞纳金作为投资开发成本的组成部分一并与政府进行结算,以保障公司权益。

  ②违约赔偿金为4,068.89万元,主要为本公司子公司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万运”)开发的Y-MSD公寓住宅因土地用于融资抵押,因融资尚未到期所以未能解除抵押,导致影响公寓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根据扬州万运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360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出卖人自届满之次日至实际完成之日向买受人按日支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目前,公司正在协调政府方面支付部分回购款以解除土地抵押,尽快为业主办理产权证,因扬州万运对政府应付未付的回购款按年利率12%计提了相应的利息,高于3.65%的违约金利率,所以公司因逾期办理产权证产生的违约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2)经营性受限资金发生原因及具体受限情形,以及对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回复: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经营性受限资金37,181.37万元,其中:因子公司清算小股东申请财产保全司法冻结1,000.11万元、因环保项目工程款纠纷财产保全536.69万元、其他司法冻结27.83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31,257.71万元、房地产销售监管账户存款4,359.03万元。

  公司受限资金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和房地产销售监管账户存款为公司正常业务需要产生的,其余受限资金金额不大,不会对公司总体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6.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向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21,673万元。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2年1月7日和1月25日向你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兑付了1,400万元和 5,187.98万元两张商业承兑汇票。请你公司结合合同约定,说明上述交易价款的具体支付时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存在未按期支付款项的情况,如是,你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回复: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与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环投”)(非上市公司关联方)于2020年1月16日签订股权转让《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发布的《泰达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2020年1月19日,泰达环保收到股权转让意向金5亿元(公告编号:2020-11)。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及子公司泰达环保将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泰环再生”)100%股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售挂牌,并拟签署相关合同,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披露的《泰达股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二级子公司天津泰环100%股权的公告》(公告号:2021-5)。2021年6月4日,天津环投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摘牌,交易价格为 21,673.00万元。经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泰达环保与天津环投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详见《泰达股份关于签署天津泰环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3)。

  天津泰环再生的股权转让款支付方式采取现金支付加意向金冲抵方式,天津泰环对公司的债务由天津环投承接,采取意向金冲抵支付加三张商业承兑汇票支付的方式,上述股权转让金及债务承接均在天津泰环再生工商变更当日前完成。

  2022年1月25日,第一张金额为14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及第二张金额为5,187.98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已在达到《补充协议》约定条件后兑付;第三张金额为4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尚未达到约定条件,天津环投已按协议约定重新开具商业承兑汇票。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签署的协议约定,不存在未按期支付款项的情况。

  17.年报显示,你公司对天津泰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应收股利期末余额260.20万元,账龄2-3年,且你公司认为未发生减值。请你公司说明该笔应收股利的形成原因、发生时间、未收回原因,公司催收情况,以及关联关系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认为未发生减值及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天津泰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基金公司”)原为公司持股20%的参股公司。2019年9月16日公司将所持股权基金公司20%股权全部转让给天津泰达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当时股权基金公司尚有对公司的已宣告未发放分红款260.20万元,公司也确认了应收股利。期后,股权基金公司的运营状况不佳分红款无力发放,直至2021年12月31日该笔分红款仍未实施分配。股权基金公司与本公司同为被泰达控股控制的关联公司。公司已经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该笔应收股利计提了13万元的坏账准备。同时公司一直在推动控股股东泰达控股协助股权基金公司落实相关红利的分配,于2022年5月24日公司全额收到该笔分红款。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5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3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修订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度报告财务信息的修订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影响。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修订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52)。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关于泰达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修订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5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

  年度报告财务信息修订事项的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修订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部分财务信息进行修订。现将本次修订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财务信息修订事项的概述

  公司对财务报表附注信息中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与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明细构成认定进行了重新评估,经谨慎研究和判断,将对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科目下资金拆借款明细项目中的79,500,000.00元调整认定为其他,同时按要求对2021年度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二、本次财务信息修订事项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本次2021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修订事项仅影响财务报表附注中相关明细列示。

  (一)修订前

  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二)修订后:

  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三)本次财务信息修订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2021年度报告财务信息进行修订,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度报告财务信息的修订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影响。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修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财务信息修订符合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修订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财务信息修订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财务信息修订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修订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关于泰达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修订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5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和摘要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1年年度报告》)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31,以下简称《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经公司核查发现,部分披露数据填录有误,以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对部分财务信息进行修订,现更正如下:

  一、《2021年年度报告》

  (一)第119页之“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单位:万元

  ■

  更正后:

  单位:万元

  ■

  (二)第180页之“6、其他应收款中(1)应收股利中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第226页之“(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四)第227页之“(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第8页之“(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单位:万元

  ■

  更正后:

  单位:万元

  ■

  除上述更正外,原报告其他内容不变,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更正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审核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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