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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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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提前五日以电话、邮件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9张,实收9张,其中独立董事3张。董事长陈繁华、董事林小龙、刘锋、徐燕、张岩、张世昕,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亲自参与了本次会议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卫星厅配套站坪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投资建设了卫星厅配套站坪,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需要,拟与机场集团签署卫星厅配套站坪租赁协议。具体内容请见2022年6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卫星厅配套站坪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林小龙、张岩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卫星厅配套设施运营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公司控股股东——机场集团投资建设了卫星厅配套设施,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需要,提高能源保障能力,拟委托机场集团提供卫星厅配套设施运营管理服务,并与其签署卫星厅配套设施运营管理协议。具体内容请见2022年6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卫星厅配套设施运营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林小龙、张岩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定于2022年6月22日(星期三)14:30,会议地点定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请见2022年6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议案一、议案二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提前五天书面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收监事表决票3张,实收3张,监事会主席叶文华、监事潘明华、监事郝航程亲自参与了本次会议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卫星厅配套站坪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卫星厅配套站坪是公司提供航空运输生产服务所必须的生产设施。为保障日常生产,公司需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签署卫星厅配套站坪租赁协议。相关租金定价参考同类机坪租金定价方法,按照投资收益原则定价。基于项目投资成本,以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利率加权平均值作为基准财务内部收益率,测算合同期内卫星厅配套站坪租金的基准价格,将实际租金与全年旅客吞吐总量挂钩,根据旅客吞吐量设定付费比例。定价充分考虑疫情影响,符合公允性原则。

  该关联交易议案严格履行了公司关联交易审核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书面意见,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卫星厅配套设施运营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卫星厅配套设施是机场集团为卫星厅运行而投资建设的必要保障设施,且公司为唯一的使用主体。为保障日常生产,提升公司能源设施设备运维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有必要与机场集团签署卫星厅配套设施运营管理协议。经双方协商,以成本补偿为定价原则确定年运营管理费,定价政策符合公允性原则。

  该关联交易议案严格履行了公司关联交易审核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书面意见,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2-029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卫星厅配套站坪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投资建设了卫星厅配套站坪,卫星厅配套站坪已于2021年12月7日正式投运,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需要,拟与机场集团签署卫星厅配套站坪租赁协议。

  (二)关联关系

  本交易事项的交易双方为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机场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本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林小龙、张岩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陈繁华、刘锋、徐燕、张世昕,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并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

  根据关联交易监管政策规定、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贺云先生、沈维涛先生、赵波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门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三)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道1011号

  (四)法定代表人:陈金祖

  (五)成立时间:1989年5月11日

  (六)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人民币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11377

  (八)主营业务范围:客货航空运输及储运仓储业务,航空供油及供油设施;旅业(只设客房不设餐饮)(分公司经营);机动车停放服务;通讯及通讯导航器材;售票大楼及机场宾馆、餐厅、商场(需另办执照)的综合服务及旅游业务;航空机务维修基地及航空器材;经营指定地段的房地产业务(需建设局认可);机场建筑物资及航空器材、保税仓储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教育培训、小件寄存、打字、复印服务;进出口业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非营利性医疗业务;机场及相关主营业务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供水、供电、供冷服务(依法需要审批的,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供冷运维服务;机场水电运行维护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客运场站经营;客运码头经营、联运服务;游艇泊位租赁及销售、游艇会员卡、贵宾卡销售;游艇码头设计;游艇的设计、技术开发、租赁及销售;酒店管理;产业园区开发与经营;创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产业和商业项目策划及相关信息咨询、设计及相关布局规划;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务、展会服务;文化活动策划(不含经营卡拉OK、歌舞厅);航空产品维修及加改装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九)股权结构:机场集团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控股的国有企业,持有本公司56.97%的股权。

  (十)历史沿革:机场集团是深圳市市属大型重点国有企业,负责深圳机场的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原名为“深圳机场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深府办[1989]336号文批准于1989年5月11日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由深圳市财政局及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并由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1994 年6月30日,经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深投字[1994]80号文批准,机场集团更名为“深圳机场(集团)公司”,并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4403011022938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94,924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为15 年。2004 年,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经营期限延长至2039年5月11日止。2001年7月27日,经深圳市国资委[2001]7号文批准,机场集团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自2004年4月20日起,机场集团正式更名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并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一)财务数据:2021年度营业收入633,034万元,净利润36,449万元(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3月31日,机场集团总资产6,147,425万元,净资产4,073,031万元。

  (十二)机场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卫星厅配套站坪资源,总用地面积 96.59万平方米。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由于卫星厅配套站坪可产生直接收益,参考同类机坪租金定价方法,按照投资收益原则定价。项目投资成本为23.74亿元,以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利率加权平均值3.50%作为基准财务内部收益率,运营期与土地使用年限一致为30年,测算合同期内卫星厅配套站坪租金的基准价格为12,704万元/年。

  因新冠疫情反复,影响了卫星厅的正常运行,导致卫星厅配套站坪使用率降低,经与机场集团协商一致,基于卫星厅配套站坪租金的基准价格,将实际租金与全年旅客吞吐总量挂钩,以2022年旅客吞吐量预算目标的90%(4,500万人次)为限,根据旅客吞吐量设定付费比例。定价充分考虑疫情影响,符合公允性原则。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为机场集团,乙方为公司。

  (二)租赁标的

  卫星厅配套站坪及附属设施,总用地面积96.59万平方米。

  (三)租赁价格

  卫星厅配套站坪租金的基准价格为12,704万元/年,全年租金按旅客吞吐量所处区间对应的支付比例(详见表1)核算确定。

  表1  卫星厅配套站坪租金支付比例

  ■

  (四)租赁期限

  3年,自2021年12月7日至2024年12月6日。

  (五)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末月的10日前支付,第四季度费用于次年1月底前按照双方确定的全年租金进行结算。

  (六)管理界面划分

  表2  管理界面及职责划分

  ■

  (七)生效条件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卫星厅配套站坪是公司提供航空运输生产服务所必须的生产设施。为保障日常生产,有必要与机场集团签署卫星厅配套站坪租赁协议。

  (二)本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三)公司与机场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2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与机场集团之间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36,915万元,主要是租赁费、水电费、信息通讯资源委托服务、日常供水供电维修维保及代建水电项目工程、GTC商业管理委托费等。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就本关联交易回避了表决。

  (二)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

  (三)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我们认为:

  卫星厅配套站坪是公司提供航空运输生产服务所必须的生产设施。为保障日常生产,公司需与机场集团签署卫星厅配套站坪租赁协议。

  相关租金定价参考同类机坪租金定价方法,按照投资收益原则定价。基于项目投资成本,以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利率加权平均值作为基准财务内部收益率,测算合同期内卫星厅配套站坪租金的基准价格,将实际租金与全年旅客吞吐总量挂钩,根据旅客吞吐量设定付费比例。定价充分考虑疫情影响,符合公允性原则。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上述关联交易与机场集团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门意见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2-030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卫星厅配套设施运营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投资建设了卫星厅配套设施,卫星厅配套设施已于2021年12月7日正式投运,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需要,提高能源保障能力,拟委托机场集团提供卫星厅配套设施运营管理服务,并与其签署卫星厅配套设施运营管理协议。

  (二)关联关系

  本交易事项的交易双方为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机场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本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林小龙、张岩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陈繁华、刘锋、徐燕、张世昕,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并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

  根据关联交易监管政策规定、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贺云先生、沈维涛先生、赵波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门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三)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道1011号

  (四)法定代表人:陈金祖

  (五)成立时间:1989年5月11日

  (六)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人民币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11377

  (八)主营业务范围:客货航空运输及储运仓储业务,航空供油及供油设施;旅业(只设客房不设餐饮)(分公司经营);机动车停放服务;通讯及通讯导航器材;售票大楼及机场宾馆、餐厅、商场(需另办执照)的综合服务及旅游业务;航空机务维修基地及航空器材;经营指定地段的房地产业务(需建设局认可);机场建筑物资及航空器材、保税仓储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教育培训、小件寄存、打字、复印服务;进出口业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非营利性医疗业务;机场及相关主营业务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供水、供电、供冷服务(依法需要审批的,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供冷运维服务;机场水电运行维护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客运场站经营;客运码头经营、联运服务;游艇泊位租赁及销售、游艇会员卡、贵宾卡销售;游艇码头设计;游艇的设计、技术开发、租赁及销售;酒店管理;产业园区开发与经营;创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产业和商业项目策划及相关信息咨询、设计及相关布局规划;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务、展会服务;文化活动策划(不含经营卡拉OK、歌舞厅);航空产品维修及加改装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九)股权结构:机场集团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控股的国有企业,持有本公司56.97%的股权。

  (十)历史沿革:机场集团是深圳市市属大型重点国有企业,负责深圳机场的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原名为“深圳机场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深府办[1989]336号文批准于1989年5月11日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由深圳市财政局及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并由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1994 年6月30日,经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深投字[1994]80号文批准,机场集团更名为“深圳机场(集团)公司”,并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4403011022938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94,924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为15 年。2004 年,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经营期限延长至2039年5月11日止。2001年7月27日,经深圳市国资委[2001]7号文批准,机场集团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自2004年4月20日起,机场集团正式更名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并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一)财务数据:2021年度营业收入633,034万元,净利润36,449万元(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3月31日,机场集团总资产6,147,425万元,净资产4,073,031万元。

  (十二)机场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卫星厅配套设施运营管理服务。卫星厅配套设施包括110kV变电二站、综合管廊等,总用地面积约1.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卫星厅配套设施为卫星厅运行所必须的生产保障设施,经与机场集团协商,以成本补偿为定价原则,按照卫星厅配套设施税费、保险费、大修改造费、人工成本及日常维修费等预估金额,确定年运营管理费,约3000万元/年。因前期公司与机场集团签订的《深圳机场能源设施设备委托运维管理合同》已包含约700万元/年卫星厅配套设施运维的人工成本,剔除上述人工成本后,卫星厅配套设施运营管理费为2300万元/年,定价政策符合公允性原则。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为机场集团,乙方为公司。

  (二)运营管理范围

  机场集团负责卫星厅配套设施(110kV变电二站、综合管廊等)运行保障和日常管理,并承担全部维修维护费用(含大修费)。管理界面及职责划分详见表1。

  表1  管理界面及职责划分

  ■

  (三)费用标准

  2,300万元/年,到期后双方再行协商。

  (四)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末月10日前支付。

  (五)合同期限:

  3年,自2021年12月7日至2024年12月6日。

  (六)生效条件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卫星厅配套设施是机场集团为卫星厅运行而投资建设的必要保障设施,且公司为唯一的使用主体。为保障日常生产,提升公司能源设施设备运维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有必要与机场集团签署卫星厅配套设施运营管理协议。

  (二)本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三)公司与机场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2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与机场集团之间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36,915万元,主要是租赁费、水电费、信息通讯资源委托服务、日常供水供电维修维保及代建水电项目工程、GTC商业管理委托费等。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就本关联交易回避了表决。

  (二)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

  (三)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我们认为:

  卫星厅配套设施是机场集团为卫星厅运行而投资建设的必要保障设施,且公司为唯一的使用主体。为保障日常生产,提升公司能源设施设备运维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有必要与机场集团签署卫星厅配套设施运营管理协议。经双方协商,以成本补偿为定价原则确定年运营管理费,定价政策符合公允性原则。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上述关联交易与机场集团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门意见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2年6月22日(星期三)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2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9:15至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5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需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中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卫星厅配套站坪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卫星厅配套设施运营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9项,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议案一: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议案二: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议案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议案五: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卫星厅配套站坪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九:关于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卫星厅配套设施运营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议案一至议案七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议案八及议案九的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6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卫星厅配套站坪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关于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卫星厅配套设施运营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特别事项说明

  1.议案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二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三至议案七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八及议案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六、议案八、议案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六、议案八、议案九进行审议时,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6月20日(8:30-12:00,13:30-17:00)、2022年6月21日(8:30-12:0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1004室

  电话:0755-23456331

  传真:0755-23456327

  邮编:518128

  联系人:林俊、郝宇明

  (五)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89”,投票简称为“机场投票”。

  (二)议案设置。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三)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6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见下表:

  ■

  注: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项议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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