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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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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鑫选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6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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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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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②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及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均包含利息结转份额;

  ③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④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和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sfund.com);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即对于认购所得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次一年对日起可申请赎回,如该对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对于申购所得基金份额,自申购确认日的次一年对日起可申请赎回,如该对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或转换转出。请投资者注意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和相应流动性风险,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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