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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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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2-038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针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了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5月1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共118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根据上述激励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其在自查期间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股权激励事项无关,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其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披露、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经自查,公司在筹划、论证本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限定参与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2-039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全部获得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3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建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2名,代表股份835,317,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1.973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784,491,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02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名,代表股份50,826,4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09%。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名,代表股份50,828,5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10%。

  2.公司独立董事姚辉先生作为征集人于2022年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的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姚辉先生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见证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8,932,9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56%;反对6,384,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43,6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383%;反对6,384,9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6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8,932,9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56%;反对6,384,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43,6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383%;反对6,384,9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6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8,932,9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56%;反对6,384,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43,6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383%;反对6,384,9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6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哲  侯阳

  3.结论性意见: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2-040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郑伟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郑伟女士的告知函,郑伟女士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36,000股,增持金额190,051元。增持计划实施期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2年5月31日),郑伟女士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3,700股,增持总金额500,771元,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计划主体:董事长郭建民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孙景成先生、刘琰先生、郑伟女士。

  2.增持计划具体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及增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24)。公司董事长郭建民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孙景成先生、刘琰先生、郑伟女士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自2021年11月29日(含)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其中郑伟女士目标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万-100万元。

  (2)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披露《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期满及部分人员延长增持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董事长郭建民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孙景成先生、刘琰先生已完成股份增持计划;郑伟女士受自身无法控制的重大事项窗口期因素影响未能按期完成增持计划。郑伟女士本着诚信履行承诺原则,将其增持计划延长5个交易日(即截至2022年6月6日收盘)。

  (3)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收到郑伟女士的告知函,郑伟女士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36,000股,增持金额190,051元。增持计划实施期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2年5月31日),郑伟女士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3,700股,增持总金额500,771元,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相关人员的增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增持人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且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1.郑伟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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