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5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2-04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德州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为71,550万元(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51,55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2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2、德州玲珑轮胎有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德州玲珑轮胎有限公司分别向合作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70,000万元(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50,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20,000万元)、1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并签订了担保协议。

  根据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在2022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79.62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记载的担保金额为准。在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超过前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所融资金用于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风险可控。本次被担保对象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等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13MA17G2U762

  公司股东: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00%。

  法定代表人:刘云晓

  注册地址:长春市汽车开发区前程大街1333号

  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轮胎制造;轮胎研发、制造及销售;轮胎翻新;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被担保人的偿债能力: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名称:德州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85739316626

  公司股东: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00%。

  法定代表人:朱桂福

  注册地址:武城县经济开发区德商路东侧

  注册资本:陆亿伍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轮胎、橡胶制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被担保人的偿债能力:德州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主要内容

  1、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担保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51,550万元

  担保到期日:2032年5月26日

  被担保人: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公司保证

  2、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担保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20,000万元

  担保到期日:2025年5月18日

  被担保人: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公司保证

  3、德州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担保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城支行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15,000万元

  担保到期日:2026年5月28日

  被担保人:德州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公司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金额为79.62亿元(为年度担保预计时,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和),其中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08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58%、10.42%。本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