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5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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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基金暂停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期间,作为转出方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2) 2022年6月6日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 2022年6月3日至2022年6月5日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及假期前未确认的交易申请等,将顺延到2022年6月6日进行处理;
(4) 根据中国证监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2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但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货币市场基金品种除外”,投资者于2022年6月2日赎回或转换转出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的份额享有该日和2022年6月3日至2022年6月5日之间的分配权益,将于下一交易日(2022年6月6日)起不享受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的分配权益;
(5) 投资者如假期前后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并提前足够时间提出赎回申请;
(6)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3、本基金的各代销机构。
上述业务办理各销售渠道另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渠道的相关规定或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
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1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交通银行将于2022年5月31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交通银行的规定为准。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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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银城中路1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养老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