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22-015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24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由5位董事参与表决,实际5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松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核并提议,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决定有关报酬事项。
2、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核并提议,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决定有关报酬事项。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且同意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临2022-01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临2022-017《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网公告文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声明;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22-016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21年末,天衡所合伙人80人,注册会计师37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91人。天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65,62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8,493.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376.19万元。天衡所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2021年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收费总额7,204.5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承担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天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陆德忠,199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至今一直在天衡所执业;2020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过江苏新能(603693)、晶华新材(603683)、海澜之家(600398)、江苏国信(002608)、宁波韵升(60036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担任过中利集团(002309)、红宝丽(002165)、电科院(300215)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魏娜,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至今一直在天衡所执业;2020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过江苏国信(002608)、新日股份(603787)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担任过南大环境(30086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伟,199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至今一直在天衡所执业;2020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过宁波韵升(600366)、红宝丽(002165)、华西股份(00093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担任过晶华新材(603683)、江苏国信(002608)、沙钢股份(002075)、海锅股份(301063)、同力日升(605286)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陆德忠、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魏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伟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所、项目合伙人陆德忠、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魏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伟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13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8万元。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金额,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天衡所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最终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天衡所有关资格证照、业务、人员数量和诚信纪录等信息,充分了解其执业情况,一致认可天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因此,审计委员会提议由天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慎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所具备相应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和资质情况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该所具备相应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审议此事项时,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拟续聘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预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网公告文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声明;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22-017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4日
至2022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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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全部议案均已刊登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7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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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6月21日(9:00-17:30);
2、登记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527室;
3、登记方式: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出席,如授权委托他人,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签字)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非个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出席,如授权委托他人,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欲现场参会股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确需到现场参会,请务必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按照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未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森;电话:025-52875628;传真:025-84201927;地址: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邮编:210012。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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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