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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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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2-030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公允定价为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等方面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3,458.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LAN WEIGUANG、CHEN NI、谢方予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该议案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合计为4,300.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LAN WEIGUANG、CHEN NI、谢方予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增加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监事会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备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1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山东天力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3月18日,法定代表人王新建,注册资本2810.21万美元,注册地址位于寿光市古城街道办驻地安顺街南、兴源西路西侧。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原料药(甘露醇、无水葡萄糖、葡萄糖、维生素C、维生素C钠、维生素C钙)、食品添加剂[D-甘露糖醇、山梨糖醇液、麦芽糖醇液、维生素C(抗坏血酸)、抗坏血酸钠(维生素C钠)、抗坏血酸钙(维生素C钙)]、饲料添加剂[甘露糖醇(1)、山梨糖醇液(1)、L-抗坏血酸(维生素C)、L-抗坏血酸-2-磷酸酯、L-抗坏血酸钠、L-抗坏血酸钙]、复配食品添加剂、食用葡萄糖、麦芽糖、海藻糖;加工、销售:玉米淀粉、饲料;粮食购销;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为山东联盟磷复肥有限公司、山东联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三达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山东联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关联人经审计的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膜设备、备品备件;膜设备、备品备件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等方面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新增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而且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增加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增加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三达膜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2-033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达膜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2-034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26元/股(含);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含);

  4、回购资金来源:超募资金;

  5、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2021年9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三达膜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公司总经理方富林先生、公司董事唐佳菁女士、公司监事会主席叶胜先生、公司职工监事陈茂田先生、公司监事黄俊煌先生、公司总工程师洪昱斌先生拟于2021年9月30日至2022年3月29日期间采用集合竞价方式进行减持,分别不超过375,150股、178,350股、61,500股、18,450股、7,380股、92,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不超过0.1124%、0.0534%、0.0184%、0.0055%、0.0022%、0.0276%。

  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达膜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2)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2年4月27日,公司董事长LAN WEIGUANG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达膜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提议。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回购股份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333,880,000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6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8.26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1,423,877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4264%。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7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8.26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1,478,641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4428%。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26元/股(含),该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6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2,7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8.26元/股(含)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偿债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85,463.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43,445.87万元。假设按照回购资金上限2,700万元(含)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购资金约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56%、0.79%。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28.34%,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的股票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以上测算,并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发表了以下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合理、可行,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方案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回购股份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回购提议人、董事长LAN WEIGUANG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总经理方富林先生、公司董事唐佳菁女士、公司监事会主席叶胜先生、公司职工监事陈茂田先生、公司监事黄俊煌先生、公司总工程师洪昱斌先生于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2月28日期间采用集合竞价方式进行股份减持,减持数量分别为375,150股、178,350股、61,500股、18,450股、7,380股、92,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为0.1124%、0.0534%、0.0184%、0.0055%、0.0022%、0.027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达膜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6个月均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系公司董事长LAN WEIGUANG先生。2022年4月27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LAN WEIGUANG先生基于稳定公司股票价格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议人承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将投赞成票。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未使用的已回购股票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顺利完成,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和公司有关情况的变化,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4、在回购期限内择机进行股份回购,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6、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呈报、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7、办理其他以上未列明,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事项。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详见《三达膜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账户号码:B884925544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2-029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CHEN RENBAO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CHEN RENBAO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CHEN RENBAO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且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其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补选独立董事就任前,CHEN RENBAO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务。

  CHEN RENBAO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CHEN RENBAO先生在其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屈中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屈中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屈中标先生已经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培训,并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学习证明。屈中标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屈中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屈中标先生的简历等相关资料,屈中标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独立性要求。

  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屈中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附件:屈中标先生简历

  屈中标先生,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副教授。屈中标先生历任宁波财经学院教师与会计教研室主任、宁波工程学院教师,现任厦门理工学院教师与财务学系主任,研究领域为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和财政税收问题。

  截至目前,屈中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2-031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莉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2-032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6月15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 66 号三达科技园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15日

  至2022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Suntar Membrane Technology(Singapore) Pte Ltd.及厦门程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6 月 14 日 9:00-11:30,13:00-16: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 66 号三达科技园办公楼 3 层。 联系电话:0592-6778016,传真:0592-6778156。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 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2 年 6 月 14 日下午 16:00 前送达登记地点。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 66 号三达科技园办公楼 3 层

  联系电话:0592-6778016

  联系人:黄剑婷、陈铭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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