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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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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22-034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搬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鑫谷和金属(无锡)有限公司(原名“鑫古河金属(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谷和”)与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旺庄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无锡市新吴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协议书”),征收补偿总价款合计241,696,564.00元,旺庄街道办事处需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房屋、土地补偿金121,971,258.00元,剩余设备补偿等其它款项,旺庄街道办事处将在鑫谷和停产后另行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20-064)和《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编号:临2020-065)。

  根据《征收补偿协议书》约定,旺庄街道办事处需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全部房屋、土地补偿金121,971,258.00元,2020年6月,鑫古河如期收到全部房屋、土地补偿金121,971,258.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征收补偿款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0-067)。

  近日,公司收到鑫谷和发来的《被征收(拆迁)房屋交接单》,鑫谷和已完成房屋搬迁工作,并经征收(拆迁)方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街道建设局验收合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鑫谷和正在积极恢复产能并就剩余拆迁补偿款的收款事宜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和对接。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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