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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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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35   证券简称:大众公用     公告编号:2022-022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现场会议与线上会议相结合。现场会议地址为: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大众大厦3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或H股股东以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邮件形式出具的其征集的H股股东委任投票反馈结果)与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公司董事长杨国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金波、财务总监蒋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3,356,221.16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207,642,397.9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照母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0,764,239.79元,加上2020年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1,645,593,488.30元,减去2021年度已分配162,383,907.11元,合计可供分配利润1,670,087,739.31元。以2021年末总股本2,952,434,675股为基数,每10股拟分配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47,621,733.75元,结存未分配利润1,522,466,005.56元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实施办法与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

  5、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01议案名称:《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上海燃气等采购天然气和 LNG 以及工程施工等》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2议案名称:《关于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租赁办公场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下属公司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委托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大众河滨酒店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的物业资产及其使用人提供运营、管理和服务等,以及大众河滨向公司租赁房屋并提供管理等》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6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与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7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与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8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与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业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公司及附属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含外币折算)不超过180亿元(累计发生额),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公司为上海大众市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沛县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连云港西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邳州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徐州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徐州市贾汪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商务有限公司、上海众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大众(越南)国际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儒驭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徐州青山泉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运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Galaxy Building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Ace Best Investing Management Corporation Limited、Interstellar Capital Investment CO., Limited、Allpay (International) Finance Service Corporation Limited、Platinum Capital Investment Corporational Limited 、Ultra Partner Limited、Century Charm Limited、江苏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众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及年度内新增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提供担保,累计担保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100亿元,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50亿元。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15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按标准支付审计费用。

  10、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续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按标准支付审计费用。

  11、 《关于公司提名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议案名称:《关于提名史平洋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2议案名称:《关于提名李颖琦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3议案名称:《关于提名杨平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4议案名称:《关于提名刘峰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将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税前15万元人民币/年调整为每人税前20万元人民币/年。该津贴标准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调整后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标准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1年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5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13、14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志强、游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8日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2-023

  债券代码:143743           债券简称:18公用04

  债券代码:155745           债券简称:19沪众01

  债券代码:175800           债券简称:21公用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着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2年5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应为9名,实为9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名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史平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李颖琦女士、刘峰先生、杨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06),并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名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22)。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业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1、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李颖琦;委员:王开国、刘峰;执行秘书:曹菁

  2、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王开国;委员:杨国平、刘峰;执行秘书:梁嘉玮

  3、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刘峰;委员:杨国平、王开国;执行秘书:曹菁

  4、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杨国平;委员:梁嘉玮、杨平;执行秘书:金波

  上述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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